作者Hiro (我来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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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关於排休拿去抵年假合法问题?
时间Sun Jan 27 23:54:13 2013
不好意思想请教一下,
原PO为家具产业店面业务人员(服务业)
本公司的年节相关薪水完全没有双倍或补休(这问题先撇开不讲)
目前想请教的是?
每个月固定会有排休六天的假,
在二月过年的时候,
有休除夕到初四 (其中除夕到初二是年假、初三初四则是用排休去折抵)
也就是说扣掉五天连休以外,剩下的排休只有四天。
想请问正常的劳基法则这样是正常的吗?
不好意思,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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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10.150.21
1F:→ iloveqk99:换个角度想呀 正常月休8月的时候你休6天(吃2天) 01/29 18:34
2F:→ iloveqk99:现在因为年假连休5天 然後再让你排4天(还是吃2天) 01/29 18:35
3F:→ hipposman:服务业的假一般用双周84国定假日调移来调移去的 基本上 01/29 23:23
4F:→ hipposman:没有开员工会议雇主与员工协商,被查到就GG… 01/29 23:25
5F:→ hipposman:如果你们不是双周84就当我只是路过(酸 01/29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