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kan7480 (啊!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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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试用期内离职问题
时间Wed Oct 3 17:50:37 2012
各位板友大家好!
我现在还在试用期内,
而契约上也有说明依劳动基准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我爬文之後发现是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可向主管辞职,
请问是这样吗?
另,
主管觉得我突然提辞职很不尊重人......
所以要我再做一个月......
而且我属於特别组织,
需要有人交接......
(其实我是觉得因为新店要开幕人手不足要我留)
但我是因为再做下去会有职业伤害所以想辞职......
请教各位我该怎麽做?
(因为很急,若有板友认为我爬文不足之虑请见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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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9.63.209
※ 编辑: hakan7480 来自: 118.169.63.209 (10/03 17:51)
1F:推 dabaca:离 压个日期 就离职 记得要copy打卡单 10/03 23:28
2F:→ dabaca:在台湾.....没有一个人是不能被取代的 10/03 23:29
3F:推 luliya:劳基法无所谓试用期喔,老板现在缺人才是事实。 10/04 21:06
4F:→ watermen:试用期? 这麽後悔的话摆烂到主管叫你走人不是比较快? 10/05 23:25
5F:→ watermen:还没正式录取 试用期是看你符不符合他们的需求 10/05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