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sa (像风的孩子一样随风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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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想离职但主管跟我用拖延战术怎麽办?
时间Sun Mar 4 17:49:29 2012
※ 引述《mashimaro960 (mashimaro960)》之铭言:
: 今天鼓起勇气跟主管说我要离职
: 因为这阵子太多人说要离职
: (我是第5个说的)
: 主管却只是跟我回说:再说啦!! 再看看!! 等等类似的拖延战术
: 刚刚查过了...劳基法规定
: 一、继续工作3个月以上1年未满者,於10日前预告之。
: 二、继续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满者,於20日前预告之。
: 三、继续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预告之。
: 我是属於第二个
: 今天告知了...我是不是3/2就可以离职??
: 但是要怎麽样才能证明我今天就已经提出离职了??
: 主管只会装没事
: 一直使用拖延战术
: 那现在我该怎麽办???
你上述查的劳基法规定,是用在雇主要员工离开才用到这规定,
通常都是14天前告知主管,当然也要看公司规定,
口头提当天就算了,目前我也是提离职,主管也是要我依照公司规定来,
所以早点说对自己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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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73.172
1F:→ dophinn:自愿离职「准用」预告期间规定,但不遵守亦无罚则, 03/10 01:42
2F:→ dophinn:只是会衍生雇主损害赔偿请求权而已。 03/10 01:43
3F:→ dophinn:详见《劳基法》第15条第2项。 03/10 0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