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phinn (单身男子公寓)
站内ServiceInfo
标题Re: [问题] 不能自己排休假算是违反劳基法吗?
时间Thu Feb 2 02:40:09 2012
※ 引述《aa0723 (bobeetw)》之铭言:
: 公司的规定是国定假日上班者可以多一天休假日=代休
: 而代休又要生效後三个月内申请完成且休完
国定假日上班,事後补休一天,不违法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禁止这种行为)
「补休」生效後三个月内申请完成且休完,属工作规则、人事管理规则,
《劳基法》不干涉内容。
: 蔽店伟大的店长最近却要擅自帮大家把过年的代休都在2月排完
: 请问这样不能自己排代休可以向劳工局申诉吗?
排定「补休」日期,无任何法律明文规定如何排定,
而此休假性质,异於《劳基法》之国定假日,而较近似《劳基法》之特别休假,
因此类推适用《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24条第2款规定,
系属
劳资双方协商,非店长一人全权决定。
只要在3个月内休完「补休」,就符合贵公司工作规则;
换个角度说,3个月内休不完「补休」,劳工自行负责,除非是贵公司刻意阻止。
结论,你可以向劳工局申诉,请劳工局发文或电话通知贵公司改正。
(这看起来是小问题,但是,在法律上,攸关劳工可否发动休假请求权,
而雇主可否不准假的权利义务议题!)
: 不好意思 第一次发文 有不对的地方请见谅.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5.17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