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mormonger (便当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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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情] 工读生还要配合调店>"<
时间Thu Jul 29 10:56:40 2010
以下的新闻给您参考一下
就算是工读生,该有的权利还是有的,不要被当阿呆,宠坏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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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当调职 赢45万资遣费
更新日期:2010/07/06 04:11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小虾米扳倒大鲸鱼!联华实业
公司去年将李姓女管理员,从南港总公司调到桃园杨梅厂,未补助交通费,并取消她的伙
食津贴,李女主动终止劳动契约,状告老板,一审败诉,直到二审士林地院合议庭才获逆
转胜诉,资方须支付45万元资遣费。
判决书指出,李女86年进入联华,公司去年5月未徵得李女同意,调她到杨梅厂接受教育
训练半年,李女认为这使住台北市的她,额外花费通勤时间和金钱,每月1800元伙食津贴
还被取消。
李女要求老板终止劳资聘雇契约,12年1个月的工作年资,以平均月薪3.6万计算,加上13
天未休年假,要求45万元资遣费,历经1年多的官司终获胜诉。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706/78/28q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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