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nyYao (刀疤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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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麦当劳叔叔大鞋伤人 赔3万
时间Sat Jul 24 12:07:23 2010
看到这则一个月前的新闻,让我想到大概两年前在麦当劳的经验...
当时在餐厅的三楼用餐,座位靠近落地窗,刚好座位旁边上方就是电视(传统映像管)...
用餐途中站起来,结果头就刚好撞到电视架的角...
声音很大声,和我同行的朋友吓一跳,其他用餐客人也转过来看...
当时只觉得一阵晕眩,之後用手摸也有流血...
马上下楼向服务人员(还是经理?)反应...
只是希望他们可不可以有什麽补救措施,看是贴防护垫或是将座位移开...
至少不要再有人去撞到...
而且当时我也没想到什麽补偿...
反应之後,他也只是说好我们知道了不好意思...
甚至听我反应的人和旁边的店员还有差点要笑出来的感觉...
也没有什麽立即的反应或是行动...
其实很难堪,因为撞到的是自己,和他们反应以後又搞得自己很像白痴澳客...
事後也只能自己摸摸鼻子去看医生,一度觉得自己会不会脑震荡死掉...XD
好险只是一点点皮被削掉,擦药之後大概一个星期才痊癒...
看到这则新闻才发现,原来可以提告啊...(茶)
其实我觉得当时店内人员的反应很差,感觉就是我撞到是我自己不小心...
他们完全不觉得自己有错,态度就是「不然你想要怎样」的感觉...
也没有要补救或是补偿什麽...
让我当时对这间速食业龙头有点心寒...
希望只是该分店这样...
再加上昨天的面试经验,让我对於这间第一名企业的印象逐渐下滑...|||
(原文恕删)
※ 引述《IamNoTaStaR (男人不能没肩膀!)》之铭言:
: 以下这则新闻纯作为资讯分享之用
: 小弟在下不预设任何立场
: 欢迎板友对此分享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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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3/4392649.shtml
: 麦当劳叔叔大鞋伤人 赔3万
: 【联合报╱记者苏位荣/台北报导】 2008.06.20 03:31 am
: 都是「麦当劳叔叔」惹的祸!五岁的董小妹妹和妈妈到麦当劳台北市林森南路店用餐,跌
: 倒撞上麦当劳叔叔塑像右脚突出的鞋头,额头血流如注,痊癒後留下疤痕。台北地院依过
: 失责任及消保法惩罚性赔偿规定,昨天判决麦当劳应赔偿三万元。
: 法官指出,麦当劳是国际连锁速食餐厅,应该提供顾客用餐区的安全,但该店麦当劳叔叔
: 塑像位置摆设不当,致顾客通行走道狭窄,加上塑像右脚鞋头超出底座,悬空突出,容易
: 绊倒顾客,麦当劳显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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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8.104.125
1F:推 crasher:去总公司面试吗? 07/27 21:30
2F:→ KennyYao:门市而已,应该是因为该位面试官的关系...||| 07/31 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