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lia1225 (Celia)
看板ServiceIndus
标题Re: [问题]请问这应该是我赔钱吗?
时间Fri Jun 2 16:54:40 2006
若是在7-11,公司有规定结帐人数超过三人以上,另一人要去帮忙,别让客人等。
开放民众持200元发票到便利商店兑换等值商品,一是给消费者方便,二是便利商店也可
赚钱。此时便利商店的角色相当於政府的代理人,所以一切都要照规定来,发票後面的中
奖人资料一定要核对是否为证件上的人,因为中奖发票出问题是找资料栏填的那个人。
所以关於有些店员会帮忘了带证件的客人,跟他们说没关系,下次记得带,然後填上自己
的资料,在此要提醒:那是有风险的。别给客人「给你方便,你当随便」的习惯,会宠坏
客人的;同时这样也会让客人觉得为何有时需要带证件,有时不用,而埋怨便利商店和政
府为何不说清楚。
200元中奖发票和礼卷是不能换跑收据〈即小白单〉的商品,因为那是帮政府代售的,便
利商店只得到佣金,让消费者兑换等值商品就是希望消费者买自家卖的东西。
你是工读生吧!店长要你赔有点不通人情。通常遇到这种情形或是卖错预付卡给客人,可
以告知全店职员,请他们帮忙卖掉,但要记得卖给顾客时要说明原因,有些不介意的人就
会接受。
另外,我有一个问题:现在不是很多县市都实施垃圾分类了吗?为何只有台北市需要专用
垃圾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243.110
1F:推 gaila:其他县市垃圾费仍是随水费徵收,台北市是变成从垃圾袋收 06/02 17:14
2F:推 Celia1225:了解~ 06/02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