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Seal_Online
标题[公告] 挑衅/人身攻击/无意义笔战认定标准
时间Sat Oct 2 07:12:24 2010
板规13中,挑衅、人身攻击、无意义笔战等行为符合後述
所有要件就算踩线。
其中"人身攻击"项目,依具体、抽象两个面向,分为诽谤及谩骂更易於厘清;
另外,人身攻击部份,只要符合刑311条免责条件者,一律不罚。
挑衅:公然、针对特定对象、发表无益於讨论的呛声
例:哩美宋踹共阿~
诽谤:公然、针对特定对象、制造不实言论
例:你是骗子~
谩骂:公然、针对特定对象、发表侮辱性言语
例:你狗娘养的~
无意义笔战:对讨论毫无建树的吵架/斗嘴
第311条 以
善意发表言论,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罚:
一、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三、对於可受公评之事,而为
适当之评论者。
================解释与说明================
+公然+
众人可见之处,且属於板主管辖范围内:推文、内文、签名档。
任何形式,包含贴图、超连结、暗黑码及其他可让
不特定多数人察知都算。
+特定对象+
1.特定且独立
个人,依前後文意及一般习惯可察知其指述之对象为何。
打马赛克、暗示等都算,只要有部份人看得出在指谁都算~
2.特定
族群,依一般概念可收敛为明确之特定群体。
包含性别、种族、职业、地区、学校、团体、宗教等但不仅限於以上所述,
能清楚锁定哪些人属於其中,属於该族群者皆可确认自己是被指述的对象之一~
+呛声+
具有挑战/威吓意味之态度/语气。
+不实言论+
没有客观
证据而做出的不实陈述。
由於板工不清楚事实真相,须告诉乃论,指出诽谤者所述并非事实即可。
+侮辱+
依前後文义以一般社会通念而言足以认定其为侮辱他人之语句。
对於别人的
生理条件、
背景环境或者
人格特质之攻击性言词或不雅言词都算。
1.生理条件包含体型、外貌、性别、年龄、血型、星座等但不只限於这些。
2.背景环境包含学历、国籍、经济状况、家庭背景、文化习俗等但不只限於这些。
3.人格特质包含道德操守、性倾向、政治认同、宗教信仰等但不只限於这些。
4.攻击性言词包含直接骂、讽刺、歧视、讪笑及其他方式。
5.不雅言词包含脏话或其他具有猥亵性、挑逗性的字眼。
+吵架+
真理越辩越明,而不是单纯意气用事,双方都在叙述自己的想法之後,
互相从对方角度及自己角度来讨论,让双方更能厘清事实及争点。
以下
任何一点出现时,视为纯吵架而非理性讨论:
1.跳针,一再於某几个点之间无穷回圈而无新意。
2.离题,顾左右而言他(争点在A,却莫名其妙拉了B点来吵)。
3.开大绝,或者说些其他不太可能的主张。
4.断章取义,只抽取小段话来回应而偏离主旨。
5.对人不对事,攻击提出某论点的人而非攻击该论点本身。
a.不攻击论点,而是指对手是为了做出有利结论而采取某种特定立场。
b.不探讨论点本身,而是指出对方没有履行他所鼓吹的论点。
以下任何一点出现时,不算吵架,但会提醒:
1.将未证实的假设当作事实,作为理据而为後续推论方向可能有误。
2.将主观事物作为客观事物来辩论,可能因为价值观不同而不会有结果。
=====================================
补充说明
1.注意!看到有人违规却没被判罚,不是板主标准不一,有时候只是刚好没看到~
麻烦来信检举,板主收信之後会查看後处理,若无违规也会回信说明理由。
2.短短版规最後一行
「超出板规范围者,违反站规(CP/闹板/广告等)及法律,视情况删文、水桶及劣退。」
所以板规没写的不会无法可管,例如盗文、洗文章之类。
3.有冲突或者矛盾,或者哪里有bug、漏写的,麻烦再提出来好修正。
4.其实我以前有提出一种版本,只要稍具攻击性就能开罚:
禁止以任何型式(文章、推嘘文、贴图...等),发表针对特定族群(如:学校、地域、
种族、职业、性别)或特定对象(如:PTT使用者id)之攻击性言词(侮辱、挑衅、
威胁、谩骂、嘲讽、歧视)及不雅言词(猥亵性、挑逗性)等任何非善意的言论。
这样虽然很和谐,管板也超容易~
可是也会阻碍很多没有不合理的发言,例如说骗子恶劣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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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各位可以去看一下战略高手群组板...看一下被申诉的他板板主
(例如最近,某人"学板主无意义连嘘",板主就说他"引战"就水桶了...)
就可以知道,我为了民主法治管板、客观公平判决,下了多少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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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ikage :第七行第13个字好像怪怪的。毫无建「树」的吵架。 10/02 07:25
2F:推 lapis0523 :没错! 10/02 07:39
3F:→ lapis0523 :标准用法......楼上的似乎不是念文组。 10/02 07:39
4F:推 shikage :对不起,我错了 Orz ... 10/02 07:43
5F:→ krisher :好久没来so版, 现在变真多. 现在这个条文实在也太强, 10/02 08:19
6F:→ krisher :一整个要开始文字狱+白色恐怖的味道. 10/02 08:19
其实只是把完全主观认定尽量架构成客观评判标准而已
7F:推 kolodona :喝 连吵架也要管 这边要变成恋曲交易平台了吗 10/02 11:09
8F:→ kolodona :规定这麽定 我看板主你乾脆直接锁推文 锁回文 10/02 11:10
9F:→ kolodona :留下交易文 这样大家都不会吵架 10/02 11:10
10F:推 Ixrai :不然这里是希望黑特板吗? 10/02 11:12
连hate板都有禁止人身攻击、挑衅、笔战的唷,另外本板也是可以hate的(有关seal),
例如被偷帐号,国骂三字经端出来也没违规(只要不针对明确对象都行)。
11F:推 musichour :老实讲 我法律系的都懒得看这版规 那麽长只是苦到版 10/02 11:23
12F:→ musichour :主而已 应该没人会想去看吧 版规意义反而丧失了... 10/02 11:24
这不是板规唷~板规本来就有明定了
13F:推 marippe :建树跟是不是文组没关吧@@ 10/02 11:47
※ 编辑: ganbaday 来自: 140.123.237.147 (10/02 15:08)
14F:推 lapis0523 :楼上,要给人家台阶下呀。.... 10/02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