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o (我说我可以)
看板Seal_Online
标题[新闻] 线上盗宝不算偷 买到自认倒楣
时间Mon Jan 7 19:30:22 2008
线上盗宝不算偷 买到自认倒楣
时报资讯 更新日期:2008/01/07 09:21
【蒋永佑/专题报导】
http://0rz.tw/803uo
线上游戏玩家们所获得的货币及宝物,其实并非玩家的「私人财产」,根据游戏商
的解释,游戏中的货币、宝物,都只是增加游戏乐趣的规则变化之一,玩家虽可於游戏
中转让虚宝,但仅拥有宝物「在游戏中的支配权」,而非「所有权」。
这个论点也已获得司法的支持,电磁记录(包括宝物及货币)原於刑法窃盗罪中,
被视为可以被偷的动产,因此检警以前受理玩家报案宝物被盗的案件,都将嫌犯依窃盗
罪逮捕及起诉,但近年来已将电磁记录排除於动产之外。
司法界认为,所谓宝物被盗或买卖,只是当事人的主观认定,其实相关的电磁记录
,始终都还保留在伺服器中,不曾被真正取出,因此正确的说法是只会被更改,而不能
当作被偷。为此,刑法亦增列了妨害电脑使用罪章,而警方在移送类似案件时的罪名,
也都改成「妨害电脑使用」。
这样的观点,等於泼了沉迷於网路交易的线上玩家一大盆冷水,花钱买来的宝物竟
然没有「所有权」?相信大部分的买家都无法接受,而盗宝的人不算窃盗?更被玩家挞
伐为助长网路犯罪的乱源关键。
反而是无辜的玩家,在不知情下,花大钱买来其他不肖玩家偷来的宝物,最後却因
他人犯行,落得宝物被游戏商没收,又不能向虚拟宝物交易网站要求处理,只能自认倒
楣地落得钱财、宝物两头空,交易几乎毫无保障。
无怪乎在全国消保会的申诉案件中,线上游戏所占件数居高不下,消保会议更於日前
发函各级学校,将线上游戏列为「高风险产品」,提醒学子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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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120.85
※ 编辑: Alano 来自: 218.167.120.85 (01/07 19:30)
1F:推 lavence2000:先推高风险产品...XD 01/07 19:44
3F:→ lavence2000:我猜这个是从窃取他人电脑资料那部份衍生出来的.. 01/07 19:45
4F:推 hao0498:推高风险产品...(囧 01/07 20:03
5F:推 westtown:哈 我也有看到这篇 本来也想贴过来 01/07 20:10
6F:推 Aenyie:其实还是可以以侵权行为来处理...新闻讲一半 01/08 01:06
7F:→ Aenyie:刑法限於罪刑法定 但是大部分的人应该只想拿回东西OR钱 01/08 01:07
8F:→ Aenyie:盗帐号的有没有坐牢 应该只算是爽度问题 01/08 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