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gnabaday)
看板Seal_Online
标题[心得] 现在才发现上次改版就有的问题
时间Wed Nov 7 22:02:25 2007
这似乎没人提过
交易时,只要还没按锁定,
『东西还能抽回来』
所以有些人会假装LAG慢慢拿,你不耐烦在那里狂点确定...
他就瞬间 抽回→锁定→确定
1.
按确认之前,先全部看清楚,包含对方的所有东西&锁定』
2.请大家告诉大家,慎防诈骗
3.受害者请报案抓人,勿纵容犯罪
(我这两天才收到传票,6月的时候告一个以为在网路上呛声没关系的...
我本来想连同恐吓一起告,後来反正只是教训一下就只提一个,
反正恐吓是两年...随时可以在补XD)
刚在BAHA看有个人电交被骗,打电话过去问,对方一直骂脏话恐吓
他就屈服了= =
最好是地下钱庄的人会骗20E希币(几百元?)
一定是米虫小混混= = (就像我上次提过那个自称23岁的浩呆)
这种时候手机录音打开,再打过去跟他耗,任他继续恐吓...
拿录音去告XDDD 诈欺取财+恐吓 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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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23.235.135
1F:推 cameron12:XD GJ!!!! 11/07 22:11
2F:推 S2357828:这年头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很多..╮(﹋﹏﹌)╭.. 11/07 22:13
3F:推 zerolight:如果告人可以让人们在网路世界多点口德 那我支持XD 11/08 00:45
4F:推 lavence2000:录音不是无法成为采信证据吗?... 11/08 04:46
5F:推 khope:感谢g大提醒 不过我都是先锁定等对方放好东西锁定後才确定@@ 11/08 09:42
6F:推 krisher:私人秘密录音严重侵害人格权及人性尊严, 这是无证据力物件 11/08 13:40
7F:→ krisher:不过妨害自由案若是 "被害者录下对方不利於己" 的对话, 就 11/08 13:47
8F:→ krisher:有机会成为有效证据 11/08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