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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奥斯卡最佳影片踩侵权地雷? 3理由让案
时间Tue Jun 2 16:06:40 2020
奥斯卡最佳影片踩侵权地雷? 3理由让案子不成立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521insight015/ 文|祁玲
现今影视产业,不分中外,许多作品均改编自真实社会事件,引发法律问题和争议的也不
少。例如2010年赢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的《危机倒数》(The Hurt Locker)就在颁奖前
夕被控侵权,所幸最後法院裁定没有侵权。
《危》片描述好莱坞男星杰瑞米雷纳饰演的角色接管了除爆小组,与一起到伊拉克执行任
务,在战场上抢先部队、拆除路上隐藏的炸弹。除了拿下奥斯卡最佳影片,导演凯萨琳毕
格罗、编剧马克波尔也分别获颁最佳导演和原创剧本奖。
不过,美国退休士官长萨佛(Jeffrey S. Sarver)一状告上法院,理由是电影呈现的细
节,几乎与他在伊拉克服役时一模一样,连男主角拆弹时说的台词都相同,因此控告导演
和编剧侵权。鲍尔则强调,《危》片剧本是他访问超过百位士兵整理出来的,主角也不是
以萨佛为灵感。
黄秀兰分享《危》片案例时表示,萨佛主张,他是拆弹专家,剧组不但采访过他,连片名
也是他提供,在伊拉克的情节也是他的亲身体验,最後拍成电影却没经过他的同意,认定
对方侵权。
她分析电影公司胜诉的理由有三,第一是因为美国是高度重视言论自由的国家,法院认为
该片是电影公司表达伊拉克战争里、对拆弹过程的看法。
第二个理由则是因为伊拉克战争对美国人来说是心中永远的痛,美国民众一定非常关心战
事发生过程,包括拆弹,毕竟很多人因拆弹才保全生命。电影公司把公众关心的议题拍成
作品,且改编过细节,不见得把萨佛受访的点点滴滴都拍出来。
除了言论自由和公众关心的事务,另一个判断原因是
原型人物萨佛并非政治或公众人物,
也不是知名艺人、职篮球星,不会以个人形象去赚钱。比方如果此原型人物是篮球明星如
乔丹,那麽电影当然会跟他形成竞争关系,因为一旦被拍出来,乔丹就不能再授权别人拍
他的故事,会影响或竞争他的商业利益。因此她认为美国法院在这个案例上,以这三个理
由来判定电影公司没有侵权,是非常明确、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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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521insight006/
真人真事改编影视作品,是否需当事人同意,可从几个方面来看。
纪录片如《刺青舞者》
(Dancer),或记录舞蹈家许芳宜心路历程的《我心我行》,
主角的名字、影像和生活点
滴都入镜,当然要经过本人同意。
但是像电影《不能没有你》或剧集《我们与恶的距离》,两者虽
取材自社会事件,但完全
没有用到当事人的姓名,职业、背景和生长环境也完全改写,这类受到真实事件启发、以
此为架构拍成的作品,就不需经过真实人物的同意。
把犯罪事件转化为作品是电影公司的言论自由,这类受到真实事件启发、以此为架构拍成
的作品,就不需经过真实人物的同意。
年初,好莱坞电影《舞娘骗很大》(Hustlers)在北美创下票房佳绩,事件主角之一的莎
曼珊芭贝西(Samantha Barbash),却以电影制作方没有徵得她同意为由告上法庭。黄秀
兰分析正反两方意见时表示,正方认为电影详述主角的犯罪过程、职业背景也相同,明显
侵权。反方则称,类似的社会案件并不罕见,且片中没有使用本尊真实姓名,事件具普遍
性,不构成侵权。
黄秀兰援引美国法院对电影《危机倒数》(The Hurt Locker)的判例,认为《舞娘骗很
大》把犯罪事件转化为作品是电影公司的言论自由,且
片中没有使用真实人物的姓名,也
没有把原型人物当成宣传工具。莎曼珊虽声称要出书,《舞》片会伤害她的利益,「可是
她的知名度不高,不至於与她形成竞争关系,所以应该不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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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cenarist/M.1591085203.A.486.html
※ 编辑: filmwalker (220.128.156.69 台湾), 06/02/2020 16:0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