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night (全ては时の中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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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2017年「拍台北」剧本有奖活动开跑
时间Fri May 5 20:25:47 2017
http://www.filmcommission.taipei/event/filmingtaipei09/
台北市电影委员会第九届「拍台北」电影剧本徵选办法
目标
本活动鼓励创作者创作以台北市人、事、地景为背景的优秀电影剧本,透过影委会的媒合
,使得奖者的剧本能有机会被改编成电影,创造更多散发着台北魅力的影像作品。
「都会光影」─城市角落,看见台北地景特色
台北城市有高速的商业节奏,也有慢活深厚的人文情怀;有百年前的清代老街,亦有高耸
入云的摩天大楼。大街小巷尽览台北新旧并陈的迷人风情。
「台北故事」─打开回忆橱窗,写下每个人的故事
无论是短暂的访客、初来乍到的新移民、或生长於斯的老台北人,每个人与这座城市的相
遇,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生历程。
「城市寓言」─事的发想,创作台北启示录
每天戏剧化的事件轮番上演,也许是现实生活中的趣味插曲,亦或是大胆的奇幻狂想,勾
勒出精彩的城市寓言。
指导单位
指导单位:台北市政府
主办单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
承办单位:财团法人台北市文化基金会台北市电影委员会
奖项及奖额
金剧本奖
首奖一名,奖金新台币廿万元,奖状一只。
银剧本奖
贰奖一名,奖金新台币十万元,奖状一只。
铜剧本奖
参奖一至三名,各得奖金新台币三万元,奖状一只。
参赛条件
参加者身分不限国籍,惟应以繁体中文写作;如非中文创作,应附繁体中文译本。
参赛剧本必须以台北市之人文、地景为背景。
参赛剧本必须未曾於国内、外任何报刊、杂志、网站等形式公开发表,已辑印成书者亦不
得再参赛。
本活动指导单位、主办单位及执行单位之员工、约聘雇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均不得参与本
活动,亦不得为参赛剧本之共同着作人。
参赛剧本如有侵害他人权利之情事,由报名者自负其责,概与本活动指导单位及主办单位
无涉。
参赛注意事项
每人参赛以一部剧本为限,参赛剧本需为原创剧本,除改编自本人之文学创作作品外,不
得为改编剧本;参赛剧本不得为国内外剧本徵选活动得奖作品,且参赛剧本不得为2017年
8月31日前已签约摄制或摄制完成之着作。
参赛剧本以90分钟长度之剧情片剧本为标准。
参赛剧本应附剧情大纲、人物介绍与剧本内文,请以双面、直式横书缮打,采16级之新细
明体、单行间距、四边边界各2公分,打字列印於A4大小白纸上,一式六份,与以上规定
差距过大者,不列入评选。
为求评审作业之公正,投稿作品或封面均不得书写姓名或其他记号,以便弥封。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并与参赛剧本一同交寄。参赛剧本得奖後欲以笔名发表者,请於报名
表上注明:「本件参赛剧本、得奖新闻稿、奖状及任何相关之宣传品皆以笔名发表」。参
赛剧本得奖後,得奖者另须提供参赛剧本PDF档案、较详细之个人资料、经历、照片及得
奖感言等资料予主办单位。
来稿请以挂号邮寄(106)台北市光复南路630号2楼,台北市电影委员会「【拍台北】剧
本评委会」收;由私人转交者不列入评选。
评选规定
初、复选作业由主办单位聘请专家担任;决选由主办单位聘请之决选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
负责评选。
决选之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遴聘5人组成,评选委员为无给职,但得发给出席费或评选
费。
参赛剧本如未达水准,得由评委会决议从缺,或变更奖项名称及奖额。
本活动奖项揭晓後,如发现得奖人参赛剧本有抄袭、代笔、应徵条件不符或侵害他人着作
权等情事经评审单位重审确定,主办单位得请求返还所受领之奖金及奖状,且该得奖人不
得参与主办单位日後所举办之各项徵选活动;此外,该奖项得以从缺处理。
参赛剧本及相关资料请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得奖作品使用范围
得奖作品之作者授权主办机关於该着作之存续期间,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
利用该着作的权利。着作人不得撤销此授权,且主办单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费用。
主办单位拥有制作电影片之优先推荐制作权。
收件、截止、揭晓日期及颁奖
收件时间:2017年5月5日至7月5日截止(以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揭晓时间:2017年10月。
颁奖:於活动结果公布後择期举行。
补充规定
本办法有关事项如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释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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