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RWANN (R1)
看板Scenarist
标题[请益] 拍台北剧本的规定
时间Sun May 27 15:24:13 2012
想要请问板上有过投稿经验的板友
我在拍台北剧本徵稿要件中看到
"4、参赛剧本稿末请另附以A4纸书明剧本名、剧作者真实姓名、通讯电话及地址、户籍地
址、身份证字号,并附简历。投稿作品或封面均不得书写姓名或其他记号,以便弥封求取
评审作业之公正。"
在稿末附的意思是,要和剧本钉在一起吗?
那这样评审看到最後一页不就知道是谁写的了吗?
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143.208
1F:推 ThreeNG:不要钉一起,分开。 05/27 16:24
2F:→ RRWANN:感谢!! 那也是要六份吗? 那要怎麽跟剧本放在一起? 05/27 17:33
3F:推 mcbirdy:一份就好~单独放 05/28 02:39
4F:→ mcbirdy:那张是工作人员自己留着的,不会给评审 05/28 02:39
5F:→ RRWANN:谢谢两位!! 05/28 09:35
6F:推 whizzu:之前打电话去问,对方怎说要钉在其中一本的後面? 05/29 17:48
7F:推 whizzu:自问自答,刚刚打电话去问了,不管是钉在一起还是分开, 05/29 17:56
8F:→ whizzu:工作人员都会检查过後,帮你抽出或者是另外放,总之都OK, 05/29 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