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ueerqueen (白日梦之瘾)
看板Scenarist
标题[情报] 第二届「顺着景点一路拍」电影剧本徵选开跑!
时间Wed May 5 21:59:16 2010
这个剧本奖好像还没人po上来
http://www.taipeifilmcommission.org/News/News.aspx?NewsID=664
第二届【顺着景点一路拍】电影剧本徵选办法
一、目标:
鼓励国内外剧作家创作以台北市人文、地景为背景的优秀电影剧本。
二、指导单位:
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台北市文化基金会
三、主办单位:
台北市电影委员会
四、奖项及奖额:
1、金剧本奖──
首奖一名,奖金新台币廿万元,奖座一座。
2、银剧本奖──
贰奖一名,奖金十万元,奖座一座。
3、铜剧本奖──
叁奖三名,奖金三万元,奖座一座。
五、参赛条件:
1、不限国籍,海内外人士均可参加,唯须以繁体中文写作;如非中文创作,须附中文译
本。
2、参赛作品必须以台北市之人文、地景为背景。
3、参赛作品必须未在任何一地报刊、杂志、网站发表,已辑印成书者亦不得再参赛。
4、台北市电影委员会员工、约聘雇人员及劳务派遣人员不得参赛。
六、参赛注意事项:
1、每人参赛以一部剧本为限,参赛剧本需为原创剧本,除改编自本人之文学创作作品外
,不得为改编剧本,且应未获国内外剧本徵选得奖,并不得为已开始摄制或摄制完成之着
作。
2、剧本以90分钟长度之剧情片剧本为标准。
3、剧本请以双面、直式横书缮打,16级之新细明体书写、单行间距、四边边界各2公分,
打字列印於A4大小白纸上,一式六份,附上剧本大纲与人物简介,与以上规定差距过大者
,不列入评选。
4、稿末请另附以A4纸书明剧本名、剧作者真实姓名、通讯电话及地址、户籍地址、身份
证字号,并附简历。投稿作品或封面均不得书写姓名或其他记号,以便弥封求取评审作业
之公正。
5、得奖後欲以笔名发表者,请於稿件上注明笔名。得奖者另须提供较详细之个人资料、
照片及100字得奖感言。
6、来稿请在信封上注明应徵剧本,以挂号邮寄(106)台北市仁爱路四段112巷18号B1台
北市电影委员会 转「【顺着景点一路拍】剧本评委会」收;由私人转交者不列入评选。
七、评选规定:
1、初复选作业由本会聘请专家担任;决选由本会聘请之决选委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
选。
2、评选委员会由本会遴聘5人组成,评选委员为无给职,但得发给出席费或评选费。
3、作品如未达水准,得由评委会决议从缺,或变更奖项名称及奖额。
4、徵文揭晓後如发现抄袭、代笔、应徵条件不符或侵害他人着作权者,由本会追回奖金
及奖座,且将不得参与本会举办之各项徵选活动。
5、应徵作品、资料请自留底稿,概不退件。
八、本会使用范围:
1、所有得奖作品之发表权、转载权归本会所有,编入作品集出版时不另致酬。本会并得
於官网刊登中英文剧情大纲、人物介绍等。
2、本会拥有制作电影片之优先推荐制作权。
九、收件、截止、揭晓日期及颁奖:
1、收件时间:2010年7月12日至8月31日截止(邮戳为凭,逾期不受理)。
2、揭晓时间:2010年11月5日。
3、颁奖:2010年11月22日。
颁奖典礼当日将同时颁发奖座及奖金。
十、补充规定:
本办法有关事项如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释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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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2.185.118
1F:→ AMYHUANG:借转 05/05 22:19
2F:推 ubad:参赛应该不会比优良剧本者多 就估约100名 只有3/100机率?! 05/07 07:27
3F:推 assam0904:现在的趋势是编入作品集不致酬?有卖孩子的感觉 ̄▽ ̄|| 05/07 20:32
4F:→ queerqueen:要是优良剧本跟这个两个都投 会不会有冲突? 05/07 23:02
5F:推 karst10607:不只是卖孩子 简直是虏人勒索 可不可以自愿不要被编入 05/1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