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e1123 (汤小兵)
看板Salesperson
标题Re: [问题] 一般签的优缺点和风险
时间Wed Oct 31 23:38:10 2007
※ 引述《bomor (bomor)》之铭言:
: 各位大大好 小弟刚从是房地产不久
: 一直到最近 虽然开发量还可以看
: 但却一直对所谓的"一般签"非常的纳闷??
: 比方说好了
: 看医生都要找专职有牌的医生 很少会去同时给西医看 或者 接连又给另外一个西医看 毕竟药是不能乱吃的
如果给医生看,看不用钱,有治好才能拿钱
我想....给几个医生看是....还满不错的
: 但是拉到正题
: 房子每个都可以卖的情况下
: 屋主都能放手给大家卖 但却不怕背後的风险吗???
有什麽风险?
: 比方说 买卖屋法律上的问题
例如呢?
: 或者一百个仲介抢一个案子 皆签了一般签
: 但最後总有一个可以成交
: 当然不管是怎样成交的 难道屋主都不会对另外99个仲介抱歉吗???
其实你可以不要接一般约
这样他就不会有机会对你说抱歉了
: 他们的保障 所花的时间 所花的人力 所打的广告
: 都要自己闷不吭声 认屋主说一声"抱歉...the game is over..."
: 当然这是社会上的竞争 我也不能说啥
是没错
但是也许你换个角度想想
但你花时间花人力打广告,所得到的买方客户
就算这间用不到,你也可以为他多找几间类似的
总是你的资源,并不吃亏呀
而且你真的为他做了这麽多,花了这麽多的心力
我想,别人不是没看见
这户成交了,也许还有别人也想卖,想说你这麽努力
也想给你卖
看了没买成的,也许会买下一间
我认为,重点是你有没有帮你的客户多想一些
而不是只想改变他
: 大陆听说也都是以一般签的方法去做业绩
: 但是这到底是好还是坏 对仲介业又或者买方 卖方是否是个安全性的保障
: 难道不怕遇到不孝房仲业者席款而逃????
老实说,以你的专业
你觉得有机会吗?无论收定,还是.....等,不用开收据吗?
而且就算是专任约给你了,这事实上跟会不会卷款而逃,你觉得会有分别吗?
: 又或者反正屋主都抱持天真的想法
嗯...
: 谁卖出去谁利害?
我是觉得,如果出自真心的帮屋主也帮买方
我想双方都看的见的
但是如果是想着报酬,应该会很生气
: 其它房仲业者请下次在来 所花的成本都是给你学习??
如果你所花的人力,物力,没有为你带他新的买方或卖方
也许真的要好好的学习
: 我想 就算以後连卖是不可否认的制度
: 但屋主的观念要转真的是需要房仲业者好好努力的方向吧!!
真心的为你的客户,而不是为你的报酬
才是应该要好好努力的方向
为了你的客户好,你真的会学到很多
我从空地,法规,税,债,交易过程,跑照(建,使,营)
大多都是从客户身上学到的
所认识的老板,银行主管,会计,设计师....也是客户一个接一个的帮忙介绍的
因为真心的为他解决问题,学到的真的是自已
以前我也觉得做了很多白工
但是现在学到的,却让我觉得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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