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600dust (制尘斗士)
看板Salary
标题Re: [问题] 自愿离职跟非自愿离职取舍
时间Fri Sep 18 21:05:28 2026
※ 引述《TheEmperor (Yoo na my Destiny)》之铭言:
: 最近刚换新工作,来了差不多一个月也观察到一些文化可能不是我喜欢或愿意配合长久的
: 。
: 例如:打卡後大家继续加班、工作群组下班後主管会继续传讯息、主管说觉得你没有为工
: 作付出超过100%的努力等等。
: 我想我的目标应该就是正常上下班,下班後及假日完全不想处理公事,所以觉得这个职位
: 不适合我。
: 想请问试用期到了之後如果是公司觉得我不适合,我申请非自愿离职会对未来求职有影响
: 吗?
: 因为听说公司不喜欢员工提出非自愿离职,但如果我试用期没过又被迫提自愿离职的话也
: 申请不了失业给付了。
: 请教各位前辈了,谢谢。
我国劳动法令虽无明文规定「试用期」,但实务上承认劳资双方可合理约定试用期间。若
试用期满後,公司以「表现不符期望、未能配合企业文化」等事由终止劳动契约,必须符
合《劳动基准法》第 11 条第 5 款(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之法定要件。
非自愿离职与失业给付:若为公司主动表示不续用或资遣,即属於非自愿离职。您依法可
请求发给「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并据以向劳动部劳工保险局申请失业给付,同时享有求
职推介与职业训练生活津贴等保障。至於「对未来求职有无影响」,实务上多数合法正派
企业理解劳资双方理念不合或适应问题极为常见,且依就业服务法与个人资料保护相关规
范,旧职的离职原因多半作为内部参考,并不会留下对您不利的永久标签。
1. 您前一份工作的劳工保险投保年资累积是否已满一年以上?
2. 公司在面试或到职时,是否有提供明确且书面化的「试用期考核标准」或工作目标?
主管向您表达不满或要求付出超过百分之百努力时,是否有文字纪录(含赖纪录)?
3. 目前公司是否有明确表示要在试用期满後将您资遣,还是这只是您的预先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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