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600dust (制尘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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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公司易主後,提离职的时间
时间Fri Sep 12 08:41:28 2025
※ 引述《b600271zxc (好人团勇气顾问)》之铭言:
: 请问各位
: 原本的公司易主後,新的老板没有要累积旧的年资。
: 我现在就是年资不到三个月的菜鸟,请问提离职的话是否需要一个月前?
: 还是当下即可离职
年资怎麽算?
劳工在公司工作,只要满半年,就开始累积「年资」。年资会影响到你能不能请特休假、
遇到资遣或退休时能否领到钱。但实务上常常会有争议,所以法律里有一些明确的规定:
换约或合约中断时间太短:如果合约到期或暂时停掉,但三个月内就再签新约或继续上班
,前後的年资要合并算。
公司改组或被转让:劳工被新公司继续留用的话,年资要算进去,新老板要承认。
调职或换公司但同一个老板:年资一样要合并算。
年资起算日:就是你第一次被公司雇用的那天开始算。
法律施行前就在公司:以前的年资也会并入,不过特休、资遣、退休金等保障是法律生效
後才算。
留职停薪:停薪那段时间不算年资,但复职後前後年资要合并。
受伤或生病休养:不管是职灾或一般病假,休养期间都算年资。
现在公司常常合并、转卖或改组,旧员工的权益怎麽办?法律也有规定:
年资要延续:新老板要承认旧的年资:如果你被新公司留用,年资要延续。
新老板要提前说清楚:新公司应该把未来的工作条件(薪资、福利等)讲明白,或跟劳工
协商後重新签约,避免大家心里不安。劳工不同意新条件:如果新公司硬要改差的条件,
劳工不同意,可以依《劳基法》第14条规定,主动解约并请求资遣费。如果劳工因条件不
利或个人原因拒绝被新公司留用,原公司必须依《劳基法》第11条资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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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sdfghjklasd: 法人不变,变的只是负责人,那就从原来进去开始算 09/12 13:16
2F:→ UCCUplz: 原来如此 09/13 04:45
3F:→ kevinmeng2: 未必,不要随便拿网路上的东西来套用 09/13 15:08
你去跟劳工局说啊
4F:→ kevinmeng2: 有没有见过收购合约年资要前公司负责的? 09/13 15:08
你去跟劳工局说啊
5F:→ kevinmeng2: 其实不满走政府的劳动调解才是最优解 09/13 15:10
6F:→ kevinmeng2: 因为可以大量团体一次进行,政府自然会更倾向劳工 09/13 15:11
7F:→ kevinmeng2: 除非收购的新老板有政府背景 09/13 15:11
8F:→ kevinmeng2: 鬼故事见多了 09/13 15:11
你去跟劳工局说啊
※ 编辑: D600dust (59.115.193.108 台湾), 09/13/2025 17:3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