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1os (卡洛斯)
看板Salary
标题[问题] 又是试用期问题请教....
时间Sat Sep 6 21:55:20 2025
我朋友6/1到职 原预定8/31通过试用
(爬过文知道法律上没有试用期的说法)
但公司仍这样称呼
到职当天公司让他签试用协议
其中有一条 "若试用期不通过 不续约 不给予非自愿离职证明"
还有一条 如果公司认为该员工不适任 可随时终止 且薪资支付到终止日
当初也是签了
9/1公司表示我朋友表现没有很差 但也没有很好
需继续延长试用1个月
若到了9/30
万一公司认为我朋友不适任不予转正
问题一 是否可以不开非自愿离职证明给我
问题二 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走资遣流程
以上
还请各位前辈高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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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utkin: 无效啦,不用问。 09/06 21:59
2F:嘘 D600dust: 法律上没有试用期是你哪来的幻想 09/06 21:59
3F:→ kutkin: 公司就法盲以为自己契约凌驾法律 09/06 22:00
4F:推 skyyo: 你说的那个朋友到底是不是你 09/06 22:16
5F:推 w113353: 有些公司产线可能只是急单缺短期人力,熬过去後就用试用 09/06 22:19
6F:→ w113353: 期未通过直接把新人蛋雕 09/06 22:19
7F:→ Car1os: 真的是帮问 谢谢 09/06 22:25
8F:推 smile813: 你在公司签订任何协议都不能凌驾於劳基法,劳基法比较 09/06 22:44
9F:→ smile813: 大,这样懂了吗? 09/06 22:44
10F:→ gamer: 私约与法律抵触无效。所以公司如果决定试用期过後不适任, 09/06 22:44
11F:→ gamer: 也必须依照劳基法资遣 09/06 22:45
12F:推 tszt: 看劳基法大 还是公司法条大 09/06 22:54
13F:→ cityhunter04: 违反劳基法的内规都没用懂吗?多去摄取一些法律知 09/06 23:04
14F:→ cityhunter04: 识吧…不要那麽好骗 09/06 23:04
15F:→ Jernome: 当然还是依照劳基法走啊! 不是公司想怎麽做就怎麽做 09/06 23:05
16F:→ cityhunter04: 直接打电话给劳工局检举,别在那边跟惯公司废话了 09/06 23:06
17F:→ cityhunter04: … 09/06 23:06
18F:推 chen09885: 不要被公司骗了,要开除就是要给非自愿离职,用任何名 09/06 23:08
19F:→ chen09885: 目都一样 09/06 23:08
20F:→ Car1os: 感谢各位前辈 09/06 23:51
21F:推 lovebridget: 跟性爱契约一样 法律上没用 但骗被害人相信就有用 09/07 01:04
22F:推 dreamelf: 有些公司很爱骗 09/07 02:17
23F:→ Fezico: 还有总玩法是叫你签定期契约啦,有些人签了还不知道 09/07 04:56
24F:→ Fezico: 不过这种的应该只能签90天的样子,就没续签这事 09/07 04:59
25F:推 wbar: 一、 否 二、是 09/07 08:37
26F:推 naifing: 毕竟这个一般学校不会教,公司没义务教,给推补血 09/07 11:54
27F:→ ericthree: 试用期跟竞业条款这种就是大家都知道签了也未必有效的 09/07 13:01
28F:→ ericthree: 东西 反正想进这间公司 就陪他演一下 09/07 13:01
29F:→ ericthree: 公司哪天真的要拿这些弄你 就找劳工局反映 09/07 13:02
30F:→ naifing: 竞业条款其实是有用的喔,只是前提是有符合要件才会适用 09/07 13:20
31F:推 gamer: 竞业条款要有相对应的补偿才有效 09/07 14:08
32F:→ gamer: 补偿金额不能低於在职月薪的50% 09/07 14:09
33F:→ kevinmeng2: 12都是一样的,这样才合法,除非! 09/07 16:26
34F:→ kevinmeng2: 聘雇合约上有特别约定,并请公司拿出不符合标准的基 09/07 16:26
35F:→ kevinmeng2: 准 09/07 16:26
36F:推 adampolo: 反正也没多少钱。年资太低 09/07 18:08
37F:推 q2520q: 跟劳基法抵触的无效喔 09/07 21:47
38F:推 ez910115: 你要想清楚在这间做快不快乐,下一间会不会比这简 09/08 05:36
39F:→ ez910115: 单更好,有没有很急迫缺钱缺工作,然後就再给这间 09/08 05:36
40F:→ ez910115: 公司一个月考虑。当然你也可以边做边找 09/08 05:36
41F:推 maxboy06: 公司的霸王条款 都是吓不懂的人而已 09/08 11:55
42F:推 goodyW: 待越久越难赶走,因为越来越难证明真的不符合要求 09/10 14:32
43F:→ goodyW: 正常来说,不符合就是直接一拍二散重新召人 09/10 14:33
44F:推 nesibe: 老实说不能不开非自愿 但资遣费找法律算应该也是等於没有 09/11 20:16
45F:→ Car1os: 资遣费 应该也有 N*0.5*0.25 对吧? 09/11 23:15
46F:推 patlo: 可以约定试用期,但不合格要依资遣程序办理。 09/13 17:43
47F:推 iamyauyau: 违法的合约无效,就是不给非自愿离职那项 09/15 14:37
48F:→ puvampire: 竞业条款条件很严格,不是公司随便要求员工多签一张纸 10/10 11:29
49F:→ puvampire: 就有效,劳基法里面也有不用付资遣费的情况,但一样条 10/10 11:30
50F:→ puvampire: 件很难,一般正常人跟本不会达到。 10/10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