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icelover (超级丝袜控)
看板Salary
标题[问题] 我这样算正职还是试用
时间Tue Nov 26 17:16:10 2024
我今年7月22入职某间高雄加工区的公司
因为入职前两个月滑手机太凶
上个月跟主管填改善表
一个月观察期
我也改善了
今天又叫去 叫我改善工作进度回报要积极
再观察一个月
改善不是什麽问题
问题我现在到底算正职了没
如果被开除 还是能签非自愿离职吗
已经上班4个月以上了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XR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248.242.12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732612572.A.9C3.html
1F:→ cityhunter04: 劳基法没有试用期你知道吗?11/26 17:43
原来修法了
2F:→ ihateants: 我也想知道假设公司一直延长观察期楼主会怎样11/26 18:11
就一直观察到改善到好 除非公司肯给非自愿离职的钱
※ 编辑: juicelover (61.227.210.250 台湾), 11/26/2024 18:13:00
3F:→ kevinmeng2: 被开除本来就是非自愿… 11/26 18:24
4F:→ your0207: 没有试用期不等於不可以有 11/26 19:12
5F:→ your0207: 重点是你契约内容是什麽 11/26 19:13
6F:推 louiswei1986: 法规没有试用期,但是劳资可以自行约定 11/26 20:16
7F:推 hermithsieh: 无限试用就饱了 11/26 20:20
8F:推 j02850: 提醒 自行约定就算试用期不过对方也要支付遣散费 11/26 20:41
9F:→ maye: 你对你们公司应该算是延长试用期,我们新人三个月 11/26 22:05
10F:→ maye: 到会填一个心得表单,都有固定流程文件,不会不知 11/26 22:05
11F:→ maye: 道自己算不算正式。 11/26 22:05
12F:推 s910928: 只要领月薪就是正职吧? 11/26 23:12
13F:推 leptoneta: 就试用期延长啊 你可以要求公司到期後就要做决定 11/26 23:14
14F:→ leptoneta: 到期考核合格就转正 不合格就资遣 11/26 23:15
15F:→ leptoneta: 试用期实务上是认为是解雇权保留 不用最後手段就能资遣 11/26 23:17
16F:嘘 VVinSaber: 劳基法就没试用期, 你只要不是派遣就是正式员工阿 11/26 23:19
17F:嘘 tw02y: 会不会有可能挖洞,投履历要干嘛?当然是工作阿 11/27 00:08
18F:嘘 tw02y: 假如资方各说各话,被挖洞跳很惨 11/27 00:10
19F:嘘 cityhunter04: 劳基法啥时有过试用期啊?从来没有不是! 11/27 00:32
20F:推 saccharomyce: 契约自由 没说不行就是可以 11/27 08:12
21F:→ saccharomyce: 法院早就有很多判决认可试用期 但依旧要符合劳基法 11/27 08:15
22F:→ your0207: 等国营事业都没有试用期再来说法规没有等於不行 11/27 08:50
23F:→ dong531: 笑死,劳基法没有就代表法律不禁止而且无规范,所以企业 11/27 09:52
24F:→ dong531: 设立试用期就是合法合规,不管有无试用期,开除员工都要 11/27 09:52
25F:→ dong531: 符合资遣的相关法律,就这麽简单 11/27 09:52
26F:→ dong531: 回归正题,你如果被资遣就是非自愿离职,目前看起来你很 11/27 10:06
27F:→ dong531: 想要、公司也有在做,这样离资遣应该不远了,总之公司需 11/27 10:06
28F:→ dong531: 要要求你改善、需要辅导你,等公司满足规定的项目後就可 11/27 10:06
29F:→ dong531: 以以不适任来资遣你了 11/27 10:06
30F:推 DAKOU: 有没有试用期要看劳动契约怎麽订,法院认为最多六个月,如 11/27 10:06
31F:→ DAKOU: 果没有劳动契约就是没有试用期。只要离公司资遣都是非自愿 11/27 10:07
32F:→ DAKOU: 离职,只是试用期与否的合法要件不一样。 11/27 10:07
33F:→ wolf6766: 这年头还有人不知道劳基法没试用期 11/27 12:48
34F:推 leptoneta: 所谓"劳基法没有试用期 所以不存在"这种鬼话从哪来的? 11/27 12:51
35F:→ leptoneta: 怎麽好像有人信这种话 11/27 12:51
36F:→ juicelover: 不管存不存在 只要知道能拿资遣费就够了= = 11/27 12:56
37F:推 NDark: 劳基法确实没有定所谓试用期是什麽? 11/27 12:59
38F:→ NDark: 但公司要怎麽测试并资遣都要照劳基法走没有适用期的特别规 11/27 13:00
39F:→ juicelover: 公司要资遣人 要有足够证据跟劳工局通报 不然会被人 11/27 13:01
40F:→ juicelover: 提告 11/27 13:01
41F:推 NDark: 就像是某公司规定每年都淘汰10%,这也是法律没规定这样 11/27 13:02
42F:→ NDark: 不过资遣钱给足,所以也不会有人去检举。没检举就没成案。 11/27 13:03
43F:→ NDark: 要使用 能力不符预期那条 反对的话就走调解 打职位确定诉讼 11/27 13:05
44F:→ NDark: 通常是越有机会的产业 资遣就不会浪费时间会选择拿钱找工作 11/27 13:05
45F:推 NDark: 通常走到诉讼对公司都蛮不利的因为公司要负责举证 11/27 13:08
46F:→ NDark: 举证这个人能力不符是一个很不容易建立的标准 11/27 13:08
47F:→ NDark: 而越小的公司通常人资管理就越随便 11/27 13:09
48F:→ leptoneta: 试用期的优点 就是可以不用PIP 不用考量最後手段原则 11/27 13:14
49F:推 SilentBob: 高雄... 11/27 13:44
50F:嘘 tw02y: 不早说没正当理由被资遣,我早就提告了 11/27 14:00
51F:→ gigi030507: 算正试用吧。 11/27 14:15
52F:推 modelfucker: 你是不是有说过试用期会调薪?只是在凹你薪水而已啦 11/28 11:06
53F:→ j7286656: 算正职吧? 11/29 14:34
54F:→ shooter555: 准备要被开除了吧 11/29 20:24
55F:→ somanyee: 试用期没过员工,用不胜任资遣认定相对宽松 12/16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