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erknight (崔斯坦.赫特)
看板Salary
标题Re: [心得] 劳资调解会-一定要录音录影!
时间Wed Jul 13 08:39:38 2022
※ 引述《ben780413》之铭言
: 去劳资调解会,一定要录音录影!
: 去劳资调解会,一定要录音录影!
: 去劳资调解会,一定要录音录影!
: 很重要,所以说三次
: 应该说,只要你踏入社会,任何你觉得重要的时刻都要录音!
: https://law.medpartner.club/secret-record-illegal/
: (相关补充:只要是为了保全证据或基於公益,都可以录音录影)
: 我去年跟资方有劳资问题,去台北市中正区的劳资调解会
: 调解人邓力玮一开头就说禁止录音录影
: 对,指名道姓,判决案例都找得到没在怕的,就是把你标色^^
: 却在会上公然言语羞辱,事後死不道歉,告到法院,法官也只能说没录音录影没办法证明
: 劳基法上说基於保密协定,录音录影,需要经过双方及调解人同意,否则上法院也不算数
: 但那是属於保密协议,也就是金额的部分,不是保障可以让人言论无下限
: 请务必私自录音录影,
调解可否录音部分,请参照法务部100年4月26日法律决字第 1000009685 号说明三,节录
如下:
次按当事人得否於调解过程录音、录影或摄影,乡镇市调解条例并未规定,本部曾徵询部分
县(市)政府实务上运作情形,咸认为应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尊重调解委员之意思,亦宜
探求当事人请求之目的。基於当事人个人隐私及确保程序公正,本部於 97 年 6 月 3 日
法律决字第 0970019036 号书函表示:「倘具体调解个案中,两造当事人及调解委员均同意
录音者,似无不许之理,惟仍应注意本条例第19 条第 3 项之保密规定。」
就算你提出想录、委员也准,对造也一定不同意,结果就跟不准一样,调解人只是便宜行事
没问直接不准,那来唬烂?
: 千万别听调解人唬烂,让调解会公然成为资方和调解人霸凌劳方的场所
: 别怀疑,别以为劳资调解会,调解人会站在中立的第三方讲公道话
: 我爬网路上的google评论,几乎都是站在资方,欺负劳方居多
: 自己亲身经历两次,也是偏资方
: 台湾就是这麽一个鬼岛,连调解会的人也是一副高傲的嘴脸,觉得劳方都是死爱钱来乱的
: (结果自己连公务员都不是,只是个政府外包打工仔QQ)
: 如果你是当事人,又基於保全证据的必要,当然是可以录音录影。
: 完全跟刑法第315-1条妨碍秘密、通讯保障及监察法第24条,第29条非法监听一点关系都
: 没有
: 不然各位开车骑车,请把行车记录器跟密录器关掉,保障他人的肖像权~(摊手)
: 虽然我已经考上公职,但往後我也会随时准备好录音笔或手机,保护自己
: 希望帮助到更多的劳工朋友,也欢迎转发,能多帮到一位是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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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6.135.25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657672780.A.E7B.html
1F:→ flyerknight: 补充:目前这个函释尚未遭废弃。07/13 08:43
※ 编辑: flyerknight (114.136.135.251 台湾), 07/13/2022 08:49:40
2F:推 stardust: 推07/13 09:31
3F:推 KaoZen: 推。另外公职人员保持录音习惯很重要 免得被余文07/13 09:49
4F:推 DevilCool: 该做的程序就是要做,不论结果好吗?难道调解员可以自07/13 10:09
5F:→ DevilCool: 己说调解一定不成立,就私自决定不开调解会吗?07/13 10:09
其一、调解不成立的性质跟不给录音的性质不同,怎麽可以拿来对比,难道鸡腿可以跟〇〇
比?
其二、函释特别说在双方当事人同意调委员同意下才可以录音,反过来说,在没有前述要件
下是不行录音。
其三、原po是劳资争议,依劳资争议处理法授权订立的「主管机关执行劳资争议调解注意事
项」第13条中写到,调解会议中,除徵得当事人同意外,并经调解人或调解委员会同意後,
始得录音或录影。前项同意,应记载於调解纪录。可知原则上劳资调解是不给录音、录影的
,例外才给录音、录影。
其四、便宜行事部分确实是我说错,依上开法律规定,调委会/调解人是有权不同意当事人的
录音、录影请求。
※ 编辑: flyerknight (114.136.135.251 台湾), 07/13/2022 13: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