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Lemon (红柠檬)
看板Salary
标题[问题] 试用期调职与解雇
时间Sun May 9 23:23:20 2021
各位好,因为是本人出社会第一份工作遇到的事情
有点不知所措,想请教板上比较有相关经验的板友是否能提供一些建议
背景如下,文长:
公司是一间颇具规模的贸易公司
於去年11月应徵该公司A单位录取,HR表示A单位有3个月的实习试用期
在实习期间薪水比约定好的少几千元,试用期通过才比照约定薪水
以上皆为口头告知,未签署任何合约
在11-12月时常被A、B单位主管约谈
有意无意询问我是否有转到B单位的意愿(B单位为外勤单位)
但因为考量作息等种种因素,皆被我婉拒了
直到12月底被老板叫进办公室,老板说我个性适合B单位
直接叫我去B单位试看看
并且允诺,若我在B单位不适应随时可以调回A单位
於是在1月我在半强迫之下被调到B单位
而B单位的实习试用期又被延长了4个月
上面仍然都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署任何文件
直到4月底,实习试用期即将结束时,被B单位主管约谈
主管说我工作方面表现很好,公司交代的事情都有完成
但是,就是这个但是
他说他觉得以我的个性不适合待在B单位
以一副相当不舍的表情告诉我
因会有纪录,他不想签资遣相关文件,请我自行递辞呈
虽然我多次表明没有辞职的意愿
但是B单位主管仍叫我签辞呈
我主张当初老板答应如果不适应可以回A单位
但却被当作没这回事情,且不断要求我签辞呈
且叫我隔天就把东西交接好就走人
後来趁着空档快速用手机查了一下,发现一但签了辞呈就GG了
於是我坚持不签名,并且要求依法应该有10日的告知期以及资遣费等等
B单位的资深主管却以我仍是试用期没有这些权利通通拒绝了
同时一直要求我签辞呈
隔天,主管们前前後後又卢了我很多次签辞呈
我仍然坚持我没有离职意愿,所以不会签名
他们可能看我这麽顽固束手无策下
才终於要开非自愿离职证明
後来HR过来才告知一些我应得的权益,如资遣费及10日告知期
(我想应该是因为公司怕触法,还是得遵照法律程序走)
HR来也是一副很为难的表情说「这是公司50几年来开出的第一张资遣单」
「你都已经念这科系念这麽久了,未来应该也是要走这个领域,
很多有规模的公司都会看(资遣纪录),如果未来你应徵公司的HR打电话过来,
你要我怎麽回答?」
「这圈子很小,大家好聚好散」
我当下觉得他们已经开始以威胁的态度要求我签辞呈...
但我最後还是坚持住没签
因为这件事,我询问了一些免费法律谘询
得到的答案却有很多种
有的律师叫我直接去劳工局检举,要求劳检这间公司
有些说如果没有要回复雇佣关系,那得到劳基法规范中应得的就算了
有些说可以走劳资调解(针对非法调职及非法解雇方面)
如果不成再走法律途径,但那是一条很漫长很艰辛的路
也是经过这件事情才听闻很多大公司似乎都是使用这种手法让比较没经验的新人走人
但对於公司这种突然通知,隔天就要我离开
且如果不是我持续主张,甚至连资遣费相关的权益都不会给予
真的觉得相当的欺负人
而事由也不是因为工作能力不适任
之前老板答应调回原单位也只是一个幌子
当初因为这工作房子也租了,相关用品也买了
真的有很多很多的委屈
所以想询问板上有相关经验的板友们,对於这样的情况
应该如何才能有效为自己争取权益
谢谢看完文章的各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1.100.21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alary/M.1620573802.A.296.html
1F:推 Winderley: 看你还想不想跟这家公司继续玩啊...依照你的内文,公司 05/10 00:11
2F:→ Winderley: 的资遣原因九成也是违法的,可以提确认雇佣关系存在的 05/10 00:11
3F:→ Winderley: 诉讼 05/10 00:11
这部分有询问过律师,表示说确认雇佣关系主要是还想要回去上班才走的途径,
但看公司这些人的态度,我已经被他们黑掉了,回去上班也是痛苦...
4F:推 yeng1217: 凹成这样还敢不照程序逼退 建议直接公布公司名 05/10 00:18
公司蛮大的,怕到时候追究起来...
5F:推 liang0523: 拍拍原po,辛苦了!才刚起步就遇到这种超恶劣的公司,连 05/10 00:31
6F:→ liang0523: HR都超无良! 05/10 00:31
谢谢QQ...当时主管们都跟我说不适任要检讨是自己的问题...我想说在原单位待的好好的
把我调到新的单位又说不适任要我走是在...
7F:推 ulan: 离职原因除非是劳保局里面的人,外面的人查不出你的离职原 05/10 01:12
8F:→ ulan: 因,还好没有被唬弄签下自愿离职单。 05/10 01:12
10F:推 ulan: 如果人资用这种态度跟方式通知我,我会回他:你不用担心我 05/10 01:20
11F:→ ulan: 的问题,把非自愿单给我,你自己才要担心下次换轮到你被离 05/10 01:20
12F:→ ulan: 职,你要签自愿离职吗? 05/10 01:20
13F:推 ulan: 还有谋职假也是你的权利,不要放弃了。 05/10 01:22
谢谢你,但HR的意思如果其他公司打电话给原公司HR询问,他可以在这方面做文章
另外这位HR应该待在公司3、40年有了,她是真的没在怕哈哈
14F:→ anotherpage: 建议你可以找桃园总工会的人谘询与协助,我之前有劳 05/10 02:22
15F:→ anotherpage: 资纠纷也是麻烦他们协助我处理 05/10 02:22
好的,谢谢你,公司在北部,不知道可不可以处理...
16F:推 taipoo: 你这家公司非常没有诚信,留下来也对你很不利,该检举惩罚 05/10 03:20
看他们这样有恃无恐行之有年(以前从未开过资遣单),加上稍微爬了版上的相关文章,
检举可能对他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吧...
17F:推 as457858544: 太夸张了…辛苦了 05/10 07:20
18F:推 happinessi: 想知道哪间公司 05/10 07:28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0/2021 07:58:43
19F:嘘 t19960804: 大公司都不管劳基法的 伟哉鬼岛 05/10 08:15
可能像我这种事情偏小,一般也找不到什麽管道有效申诉
如果要走法律途径的话,时间会被拖很长、律师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一般人应该都自认倒楣就不做追究了,这也是为什麽这些大公司一直使用这种手段乐此不疲
以上是我询问相关单位的说法
20F:推 ulan: 人资说的话,不用太在意,有经验的人资,都听的出是不是故 05/10 08:17
21F:→ ulan: 意要整前员工,如果还没离开,从现在开始,每次的离职讨论 05/10 08:17
22F:→ ulan: 都开启录音设备,保留证据保护自己,祝你顺利离开并找到下 05/10 08:17
23F:→ ulan: 个工作。 05/10 08:17
谢谢你!当初被通知走人後那个晚上一直疯狂查相关的文章,
才了解到是有预告期资遣费那些权益的
想请教一下u大关於录音的话可以发挥什麽样的作用呢?
25F:推 seaopal: 如果不是原po 有说是间贸易公司,那个人资对话跟我前公司 05/10 08:56
26F:→ seaopal: 怎麽一摸一样。但我比较担心原po 你的劳保年资有一年吗? 05/10 08:56
所以说大公司的玩法都差不多...这间是一间原料进口商
我劳保没有满一年,毕业後第一份工作半年就被资遣了(苦笑)
27F:推 michaelgodtw: 走顾佣关系存在是因为他们须给付你到打官司那时的 05/10 09:07
28F:→ michaelgodtw: 薪水,胜了,你第一天回去写辞呈 05/10 09:07
29F:推 michaelgodtw: 劳保没ㄧ年,直接打顾佣关系存在比较好,在法院说 05/10 09:09
30F:→ michaelgodtw: 虽然有试用期,但这也太久了 05/10 09:09
31F:推 michaelgodtw: 至於你下份工作,自己网路上找理由,至於reference 05/10 09:11
32F:→ michaelgodtw: check 不要给就好 05/10 09:11
33F:→ michaelgodtw: 首先是你又做没多久,reference check没意义,在去 05/10 09:12
34F:→ michaelgodtw: 有个资法 05/10 09:12
35F:推 gs8613789: 这种公司笑死,名字公布出来好吗 05/10 09:12
36F:→ michaelgodtw: 没有你及其它当事人同意,其它公司乱问,你可以反 05/10 09:13
37F:→ michaelgodtw: 告回去的 05/10 09:13
38F:→ michaelgodtw: ㄧ律用个资法档 05/10 09:15
39F:推 michaelgodtw: 你接下来要怎样做,其实关系你自己要怎样处理,在 05/10 09:28
40F:→ michaelgodtw: 我看打聘雇关系存在是利益最好 05/10 09:28
41F:→ michaelgodtw: 但是打官司也耗你的钱,虽然可以请法扶帮忙,也耗 05/10 09:29
42F:→ michaelgodtw: 时间,其它成本比较低 05/10 09:29
43F:→ michaelgodtw: 但拿不回啥,快快去找新工作比较好 05/10 09:30
新单位试用期是半年,个资法我会再去研究的,谢谢!
主要是因为公司是原料商跟其他相关产业的接触蛮密切的,
而我主要担心的是那种闲聊般的私下评论,没办法受到法律的约束
(自己在外勤工作时也发现不少合作的企业窗口,和外勤单位关系良好互动密切,
所以HR所说不无可能)
有考虑法律途径,但因为刚开始工作,也怕自己没有那个钱走官司
目前也一直在找新工作,谢谢你的建议!
44F:推 yeng1217: 敢用refence check来逼退员工的到底是什麽大公司,伟哉 05/10 10:05
45F:→ yeng1217: * reference 05/10 10:06
可能是我太菜了,规模大概快500人,这种对我而言就算蛮大的
46F:→ michaelgodtw: 但资遣费要要到喔 05/10 10:18
有,後来他们走资遣流程後就有允诺要给了,谢谢提醒!
47F:推 BURNFISH: 资遣纪录我记得是查不到的 他在唬你 05/10 10:53
可能看我菜吧,我真的对这些都不太清楚...
48F:推 michaelgodtw: 主要是离职证明书要缴,会有离职理由,但是没满一 05/10 11:12
49F:→ michaelgodtw: 年可以不要写,或缴别的 05/10 11:12
50F:→ michaelgodtw: 像我是缴劳保转出记录 05/10 11:12
这些公司後来都妥协会给我了,目前在等待他们的通知中
51F:→ sirloin: 直接在大家面前开录音录影,或是直接在meeting room开劳 05/10 11:23
52F:→ sirloin: 公局扩音 05/10 11:23
53F:→ sirloin: 然後,你公司是多大?之前航运尾哥也这样骗自愿 05/10 11:55
54F:→ sirloin: 我直接说要资遣并且去找法扶确认,人资还不是乖乖给 05/10 11:56
55F:→ sirloin: 没给就贴判决纪录给人资,看他敢不敢卢 05/10 11:57
来不及了...他们已经叫我不要再进公司,打卡的东西也都被回收了,
但後来走资遣流程该给的都会给(应该)
56F:→ bilibulu: 是特力吗 05/10 12:09
不是喔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0/2021 12:37:58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0/2021 12:41:20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0/2021 12:43:20
57F:→ michaelgodtw: 有没有文字证明叫你不要来? 05/10 12:43
目前没有,HR说离职证明再找时间通知我过去拿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0/2021 12:47:52
58F:→ yeng1217: 这间看起来就是资方过太爽那种 05/10 12:50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0/2021 12:53:41
59F:推 michaelgodtw: 叫你走有没有录音?不给证明,你有证据吗? 05/10 13:48
请问如果有录音是之後如果走法律途径可以使用的吗? 因为後面公司照资遣流程走有告知我
他们会依照劳基法规定的执行,所以之後应该是会给证明的
60F:→ anotherpage: 回原Po,我之前公司在台北市,他们也愿意帮忙,同时也 05/10 15:08
61F:→ anotherpage: 小心旷职的部分 05/10 15:08
谢谢a大,我再询问看看,目前已经叫我不用进公司了,打卡的物品也被回收了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0/2021 15:17:02
62F:推 cityhunter04: 坚持追求自己的权利! 05/10 16:26
63F:推 ws643908: 可以公布公司名吗?每次看到这种文章,都不敢说公司名字 05/10 20:08
64F:→ ws643908: ...给版友一点回馈吧 05/10 20:08
65F:嘘 Winderley: 什麽都没有你还敢走?到时後说你是是旷职三天自动解除 05/10 21:39
66F:→ Winderley: 契约怎麽办? 05/10 21:39
因为是4月底被通知的,HR说4月份薪资合并资遣费在发薪日汇给我,这部分有证据
打卡的物品被公司回收了,也进不去公司了
谢谢提醒!
67F:推 bjk: 非常恶劣的公司,原po加油,可打电话询问劳工局 05/11 00:42
谢谢你,有询问过了,但得到的回覆大概就如我文中第2、3点所列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1/2021 08:47:29
68F:→ f0920009: 其实劳基法里面没有什麽试用期这种讲法,看公司有没有 05/11 10:54
69F:→ f0920009: 什麽企业公会之类的,其实公司这样算蛮差的,不想通报 05/11 10:54
70F:→ f0920009: 劳工局就说什麽会留纪录,那你才做几个月就离职不是更 05/11 10:54
71F:→ f0920009: 难跟新公司解释 05/11 10:54
应该是没有工会,前东家赶人都来不及,怎麽会设身处地为劳工着想XD
72F:推 iamyauyau: HR唬你的啦,新公司哪会看资遣单? 就算资遣又如何? 05/11 18:11
73F:→ iamyauyau: 连资遣费都想省的公司,一定跟他们炉到底 05/11 18:11
我很努力的卢到他们不得不走法律途径了
74F:推 ksvsyuki: 虽然这公司没道德,但是如果知道是被资遣,确实是硬伤 05/12 01:09
这也是他们一直拿来叫我签辞呈的最好藉口
75F:→ najoy: 未来面试提到资遣原因的话 简单直述面A进了硬调B就好 不要 05/13 22:56
76F:→ najoy: 带评论跟心情 有经验的人资都清楚可能发生什麽事 05/13 22:57
谢谢,希望未来面试的公司人资可以那麽理性思考就好...
※ 编辑: RedLemon (123.194.179.75 台湾), 05/14/2021 11: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