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lenella (怎麽睡也睡不饱)
看板Salary
标题Re: [问题] 公司强迫离职但不愿意资遣
时间Wed May 13 09:35:13 2015
大家好 我已经接获劳动法权益促进会的通知
将在2015/05/14 10:30在板桥进行第一次协调会
昨天因为我客户找我
我下午有回到公司
我主管跟我说:「公司要我拿所有你的出缺勤记录表,还有你的业绩报告。」
看起来就是他们想要想尽办法不给资遣费
公司应该会拿出当初进入公司时候
我们有签署的合约
当中有一条就是每个月必须达成三台的业绩
不然公司有权利跟你终止合约
那我现在还应该要准备哪一些资料
让明天的协调会可以顺利解决呢?
若公司拿出当初到职所签署的合约
我们有哪一条劳基法可以来否决公司规定呢?
目前已做的:
1.去劳工局申诉
2.寄出存证信函
内容:依照劳基法第十四条第六款
因为公司调动职务 本人无法胜任
所以依法我跟你终止劳动契约
※ 引述《allenella (怎麽睡也睡不饱)》之铭言:
: ※ 引述《allenella (怎麽睡也睡不饱)》之铭言:
: : 大家好
: : 我任职在"与台湾最有良心的食品公司" 同音的新加坡商
: : 从事业务的工作
: : 服务年资将於今年六月届满三年
: : 因今年业绩落後
: : 在本月公司给了一张公文
: : 内容大概是这样说的
: : 聘雇函中第四条提到: 若每月销售未达X台
: : 且连续三个月未达X台
: : 公司有权不经预告终止聘雇关系
: : 今公司愿再给你一次机会并以此通知函为告知
: : 若104年4月销售未达X+2台,本公司将於104年4月30与您终止聘雇关系,特此通知。
: : ------
: : 目前状况大概是这样子
: : 公司他们不愿意资遣
: : 他们倾向将你调动到洗车部门或者其他使用劳力的工作
: : 然後调动後的距离应该从原本的25公里 变成接近40公里
: : 请问这样是否能使用调动五原则呢?
: :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工作场所及应从事之工作有关事
: : 项应於劳动契约中由劳资双方自行约定,故其变更亦应由双方自行商议决
: : 定。如雇主确有调动劳工工工作必要,应依下列原则办理:
: : (一) 基於企业经营上所必需;
: : (二) 不得违反劳动契约;
: : (三) 对劳工薪资及其他劳动条件,未作不利之变更;
: : (四) 调动後工作与原有工作性质为其体能及技术所可胜任;
: : (五) 调动工作地点过远,雇主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 : 倘若我无法接受调动,公司又不愿意资遣
: : 下一步该怎麽做呢?
: 事情後续
: 昨天中午公司约谈我
: 拿了一张 (管理部通知)人事异动- ( 生效日 : 5月5日 )
: XX所销售顾问-【调任】OO厂服务专员,自 2015年5月5日生效,特此通知。
: 当下我就提出了调动五原则
: 1.我原本是从事销售的,现在要把我调到後勤服务这边
: 跟我原本的性质差异过大。
: 2.上班距离增加太多,我无法接受。
: 公司回应:
: 1.不会呀,後勤服务也是要推广产品给客人,怎麽会跟你当初的销售差太多呢?
: 2.这部份我们可以协商看要怎麽补贴给你啊
: 3.我们这次调整还把你的职等给往上调,从最基层的S4往上调整到S3等级了
: 我当下拒绝他们的调动职务了,并且当下要求他们遣散我
: 但是他们否决了我的意思,说人事命令已经发布
: 你明天没有到新单位报到
: 三天後我们就算你旷职三天
: 直接退掉你的劳健保
: 要去劳工局申诉,我们会请公司的法务去跟你处理
: 今天我是用我的特休在休假
: 请教一下我现在该怎麽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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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meslee0723: 加油,虽然是因为业务表现不佳被开除,但还是要给汽 05/13 10:25
2F:→ jameslee0723: 车经销商ㄧ点教训啊。 05/13 10:25
3F:推 stevenchiang: 诚心建议找律师洽询 05/13 10:33
4F:推 kobenash: 加油,不要屈服! 05/13 12:02
6F:推 decvra: 服务年资将於今年六月届满三年,签约长於一年以上,基本 05/13 12:31
7F:→ decvra: 视同作废 05/13 12:31
8F:推 decvra: 既然已经作废,可以以业绩不佳资遣,但是没重大过错不能随 05/13 12:33
9F:→ decvra: 便开除 05/13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