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aire29 ()
标题Re: [问题] 资遣与非自愿离职相关问题请益
时间Wed Nov 19 09:17:56 2014
※ 引述《kfceric (酷内)》之铭言:
: 情况概述:
: 小弟於10/27於公司任职
: 於11/18今日下班前半小时接到人事通知我做到今日就好,明日不用再来
: (公司以人事成本过高,不需要我这职位的人力为由资遣我)
: 然後开立了资遣单叫我签一签交回人事就完成手续(如下)
: http://imgur.com/WmHxBZg
: 想请教:
: 1.这份是否为非自愿离职证明,因为小弟看了第五点觉得这是自愿离职证明
此份不是非自愿离职证明 因为看不到是以哪条资遣 但此份只是在告知你被资遣了
以及相关的权利 如果资遣费、预告工资或是特休金额计算确认无误
请你签名确认 然後时间到就会汇这个金额给你 依照你的情况 这份计算内容无误
因为你未满三个月 所以没有预告期的问题
: 2.公司若愿意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需注意该有哪些内容
: (因担心被骗不是非自愿离职证明)
: 还是我可以直接以劳工局的范例填写後直接请公司直接盖章
公司都给你这张资遣通知单了 不太可能不开非自愿离职证明给你
通常非自愿离职证明一般公司都是用劳工局的就好啦
http://ppt.cc/zaZs
: 3.在尚未办妥离职相关手续前,明日我是否依旧要到公司打卡工作,
: 免得被公司以旷工来开除我
你应该要做的是把那张资遣通知单拍下来吧~只不过那张真的看不出来到底是以
哪条资遣 除非你有其他的方法可以佐证
: 4.我查了相关法规,说公司必须在十日前预告资遣我,
: 但公司於今日突然叫我走,代表我是不是能领11/19开始起算十天的预告期间薪资
这部份完全错误 不知道是你查的法规有问题 还是你理解有问题 这要问你自己
10日前是要三个月以上 一年未满 请看劳基法第16条第一款 看你的叙述
公司可能是用劳基法第11条第2款或第4款吧 实际还是要问你们公司
: 5.公司若仍不愿开立非自愿离职证明,我是不是就直接立马向公司所处当地的劳工局申诉
: 以上,烦请各位大大帮忙
资遣通知单都开了 真的不太可能不开 因为员工也会留底自保吧 还是你根本没留底?
如果真的没开 那你当然就去申诉罗
: 感激不尽
至於你文章下面有人推文 说不要误导你 其实讯息是有部分错误的
首先 你自己就保年资要超过一年 简单来说就是 你自己在不管哪家公司投劳保年资
累计要超过一年 如果加在工会就没有就业保险喔 加在公司就有 这是你自己要确定的
不见得要同一家 只要累计有一年就好 此时你才有权利去申请失业给付
此时就拿着非自愿离职证明到就服站登记就可以了 现行的应该是登记後要等14天
再去做第一次认定 大约2-3周失业给付就会入帐户了 这期间的健保费 劳保局也会帮你
负担 但还是建议你快点找到工作 还可以领提早就业奖助津贴
如果有什麽问题 再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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