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ocoWafer (がんさん)
看板Salary
标题[问题] 离职预告天数
时间Fri Nov 2 20:16:38 2012
因为内部改组决定离职,得知劳基法内有预告天数的规定,
如一年以上~未满三年需於20日前向雇主提出。
我的情况是中间离职後回锅公司,中间劳保有断两个月,
如果依照投保证明,是否年资从零计算亦或是累积的呢?
又是否我能依照未满一年的身分,十日内提出离职呢?
先谢谢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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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37.52.51
1F:→ zapker:就看公司有没有承认你的年资吧 11/02 20:33
2F:推 barry06:就跟公司承认年资无直接关系 公司承认就是优於劳基法 11/02 21:22
3F:→ barry06:离职预告还是必须优於 或等於劳基法 11/02 21:23
我们公司没有特休,请问这点是否可以立脚呢?
※ 编辑: ChocoWafer 来自: 36.237.52.51 (11/02 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