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iuying (Noel)
看板Salary
标题[问题] 派遣员工资遣问题
时间Mon Sep 17 23:17:44 2012
大家好
几个问题想请教
希望有经验的各位可以帮忙回答
情况是:
派遣员工被无预警解雇(当天下午告知当日为最後工作日)
派遣公司以去年签订的合约(当初的名目为定期合约)到期不续聘为由
表示
1. 员工因合约到期必须离职,非属派遣公司解雇行为,因此没有资遣费
2. 合约到期日当天为最後工作日,因此没有七天年假也没有折现这回事
3. 理由同1,因此也没有十天预告公资
派遣公司不断强调当初签的是「定期契约」
所以一概规避和解雇员工有关的责任
还说合约是去年九月签的
所以不适用今年六月通过的「派遣公司不得与员工签订定期契约」的规定
妙的是一开始派遣公司的窗口身段相当低
对於员工提出资遣费、年假与十天预告薪资的要求
只说要和被派公司协调十日预告薪资的部分
看是要延迟十天离职还是维持当日离职但预付十日薪资
而且不停道歉
隔天换了个窗口後
态度马上转为强硬
立场变成前段所说的三点情形
并以去年签的定期契约为由
将一切雇主的责任推得一乾二净
而且自始至终不断打出「定期契约」做为挡箭牌
(奇怪一个小小的人力专员到头来不也是劳工吗?
看她如此鞠躬尽瘁地为资方打压其他劳工的权利实在令人不解)
问过劳工局
其人员表示基本上上述员工提出的三项要求皆属合理(定期契约不合法)
若劳资双方之间仍有争议可透过协商或申诉管道解决
请问有没有人遇过类似的情形?
以及台北市劳工局的协调或申诉到底有没有实质效用?
因为类似情况申诉过的人可以说明一下情形吗?
谢谢大家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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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allmeanswer:之前签的有适用阿...这劳工局不专业 09/18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