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clefucka ()
看板Salary
标题Re: [请益]离职 被公司拿合约压
时间Wed Aug 22 08:51:17 2012
※ 引述《VER (可亥金)》之铭言:
: 我想请问 我这个月25号就满三个月了,我有去电去询问过劳工局,
: 劳工局的回覆是未满三个月可不须预告日,而且公司在我递出离职申请书後,
: 就请同事来交接我的工作,後来我询问公司主管工作结束的时间,
: 结果主管是回覆我说她是晚上才看到我的离职单(我是15号就先告知主管,16号就拿申
: 请书给我,17号早就叫同事来交接)
: 说确定的结束时间要等公司总经理签核後才生效,还说我们间接人员要30天才能离职,
: 今天我跟公司主管说 我未满3个月是可以不用预告日,而且交接工作也已经完成,公司规
: 定的30天是适用在满三年以上的员工
: 结果公司回说公司的规章之前皆已询问过劳工局,规章制订後也送劳工局审查合格
: 说一切依规定处理 说我有权不去上班 然後明天开始依旷职论..
: 当初进公司 是有给我们签署 上头是好像有间接人员须提前30天提出
: 这样是不是就算我违约?! 公司能藉此扣掉我的薪资吗?
很简单啊
你就去嘛,去了在那打电动混事情上网路~
然後呢?
你就让牠们忍嘛!牠们忍腻的就会开你了~
喜欢举莫名其妙的自创劳基法是不?
他们开你的当下,你可以举正规劳基法,要他们支付退职金
虽然三个月不能付三小,但算算也有1/4月薪,好歹五千元....
你这样干,相信我,三天内牠们绝对就会让你走了.....
旷职? 不知道你的手机有照相功能吗?
赶快把打卡照一照,牠们真要玩,立刻投诉牠们卡你的加班费
要他们把多的钱吐出来....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1.144.49
1F:→ leavefly:逼人家开除也真的是一招就是了 08/22 09:25
2F:→ unclefucka:台湾的老板就是贱! 不检讨自己,多的是让人参观工厂後 08/22 09:44
3F:→ unclefucka:人家反而抽单的状况....只会逞威风.... 08/22 09:44
4F:→ callmeanswer:要乱敎规定去看清楚再来嘴炮 08/22 09:47
5F:→ unclefucka:你是说怕他举证你恶性如何怎样,开除你正当吗? 08/22 10:40
6F:→ unclefucka:就作一个擦边球嘛~要举证谁都能,到时录影看谁惨~ 08/22 10:41
7F:→ FFFFFFFF:你这不是自己挖坑给自己跳吗? 让资方有理由开除 08/22 11:26
8F:→ FFFFFFFF:而且开除不需要支付资遣费 08/22 11:26
9F:→ leavefly:楼上你最好查查劳基法开除不需资遣费的条件.. 08/22 11:34
F先生 你已进入被资方洗脑之领域了
劳基法规定
第十一条(雇主预告终止劳动契约之条件)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
一、歇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五、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就是有以上状况,雇主"应"预告你要请你走啦)
第十二条(雇主无须预告即得终止劳动契约之要件)
劳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
一、於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
二、对於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或有
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四、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五、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雇主所有之物品,或故意泄漏
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损害者。
六、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雇主依前项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规定终止契约者,应自知悉其情形
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之。
(就是以以上,雇主"可以"立刻请你走)
--但注意唷,12条主要的意义,为使雇主受到"损害"。
损害啥呢?
不外乎财产损失啊、发生暴行啊、然後"旷职"啊、违反契约啊
^^^^^^
--雇用时的契约? 契三小啦,这的契约可不是说那种简单的"上班必须认真努力"
这种抽象没有实益的东西....必须是你有实际因为契约有明确的财产、义务
守护职责,比方啥的你是金融操作员,每次都高买低卖整雇主
除此外呢
第十七条(资遣费之计算)
雇主依前条终止劳动契约者,应依左列规定发给劳工资遣费: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於一个月平均工资之
资遣费。
二、依前款计算之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给之。未满一个月
者以一个月计。
--第十六条说的只是预告时间,还有说你雇主必须给价让劳工找头路呢~
这里就明白指示了冠老板得付钱的事实
那些当人资的花瓶臭__,最好把这条念清楚点。
免得自以为聪明到时被告,老板切割你,你自己到女子监狱去,以後老了假释
只能到庙里卖香当守护玉女度过风烛残年....
简单来说,若你要开除员工,除了你有受到诈欺胁迫如何怎样导致意思错误而签订
错误的雇佣契约外,要开除人?
--你他妈的当老板自己没搞清楚状况,风险不用付喔?! 吐钱啦!
--更何况原作者是要被老板陷害,联免钱让他走都不肯!
原作者最怕雇主以旷职阴他,首要避免者为让原文作者避免被以旷职陷害~
别被卖了还替老板数钞票~
※ 编辑: unclefucka 来自: 219.81.144.49 (08/22 11:46)
10F:→ callmeanswer:如果你每天去打电动混事情 没有损害就真的有鬼了 08/22 11:46
11F:→ FFFFFFFF:原来我被洗脑了 受教了 08/22 11:47
大家都被"职场伦理"洗脑过
但所谓的伦哩,要有兄友弟恭父慈子孝....这些不存在,就......
12F:→ callmeanswer:然後我说的是资遣费你算错了 08/22 11:47
SORRY,我是以为大概一年抵一个月,以22K来算,还是有1/4啦..
至於损害这东西,举证是资方的事情
当然打电动是过於夸张戏谑了啦~ 在此向你致歉
资方要以打上班消极举证损害,劳方就以规避加班费对抗,看两相抵销後
,谁得吐钱...
※ 编辑: unclefucka 来自: 219.81.144.49 (08/22 11:53)
13F:→ callmeanswer:资遣费要看退休金条例 08/22 11:54
14F:→ unclefucka:原来还有这部分~受教了,当年我只有赶快拿钱脱身就跑~ 08/22 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