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howl (小梅)
看板Salary
标题[新闻] 「试用期」违法! 遭解雇可要求资遣费
时间Sun Aug 12 16:29:31 2012
和下属意见不合,主管竟然拿菜刀在办公室追逐,监视器录下夸张的场面,还好其他员
工制止,才阻止怒气,另一名在科技公司任职的员工也指控,才工作不到1个月就被解雇
,询问老板理由,执行长竟然在电话里痛骂三字经,对话内容被录下来,劳工局表示,现
行法律已经没有「试用期」,不管先前是否有签下合约,都不具法律效用,雇主一旦解雇
员工,就得付资遣费,如果碰到这类的职场暴力,也可以提出申诉。
投诉人:「冲进去,发现前门没锁,他从办公室跑出来了。」
意见不合,彬彬有礼的主管突然抓狂,手拿菜刀,冲进员工办公室,就是一阵乱挥,在监
视器看不到的地方,3人拉着上司,有人忙着报警,才阻止悲剧发生。投诉人:「他万一
哪一天,抓狂乱砍怎麽办。」
上班赚钱,生命却遭受威胁,还有某科技公司的离职员工,控诉被老板无故解雇,因为只
工作1个月,在试用期内,还拿不到遣散费,离职单上头写着,无法满足工作需求,不适
任,连先生想要答案要不到。
电话录音:「你说你会打电话给我,等我不行吗,我需要跟你讲是不是,我觉得为什麽离
职这样子,觉得很无辜这样子,要什麽理由,叫你离职需要理由吗,叫你滚蛋要理由吗?
」
遭到控诉的科技公司执行长表示,对方电话中先语带威胁,工作态度,也有问题。科技公
司执行长:「他的情绪比较激动,而且优越感很深,不适合团队工作。」
尽管不适任,但劳工局表示,现在
劳基法没有「试用期」,若是公司以此解雇员工,得付
资遣费,工作满1年,要付1/2个月的薪资,连先生,上班1个月,依法可领到1/24个月的
遣散费,若碰上职场暴力,也可向劳工基准科申诉,辛苦赚钱,也得顾及自己权利及生命
安全。
http://tw.news.yahoo.com/独家-试用期-违法-遭解雇可要求资遣费-110512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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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ahowl 来自: 223.142.210.2 (08/12 16:32)
1F:→ skybreeze:办公室放菜刀 以备不时之需?? 08/12 16:33
2F:推 twin2:以後RD除了点智力还得点一些武力了 08/12 16:44
3F:推 lword:所以试用期到底是怎样? 如果雇主觉得你不胜任要怎麽处理 08/12 18:30
4F:推 z01170117:可以资遣 但是要给资遣费 08/12 18:33
5F:→ bndan:资遣费才 1/24 = = 如果月薪48K好了 也才2K...2K也想省? 08/12 20:25
6F:推 z01170117:劳基法适用者是一年给一个月 劳退条例变成1/2 哀伤 08/12 22:02
7F:→ purpleagle:哀伤什麽,劳基法的关到退休金当然比较多 08/12 22:09
8F:推 csh8803:请问意思是资遣费旧制劳退工作满1年,要付1个月, 08/14 03:58
9F:→ csh8803:而新制劳退工资遣费作满1年,要付1/2个月的薪资吗? 08/14 03:59
10F:→ j3307002:办公室放菜刀 以备不时之需XD 08/27 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