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girl (环游世界100天)
看板Salary
标题Re: [闲聊] 台风来不来、放不放假,还是要上班啊..
时间Tue Aug 30 22:36:53 2005
※ 引述《cbs (神鬼克星有树人加强版...)》之铭言:
: ※ 引述《kuoyu (^_^)》之铭言:
: : 各家公司规定不同..有些比照放假的就放..当天上班算加班..
: : 有些公司不理这一套..台风来照样上班..没来要请假..
: 很多公司现在台风假都会算在当月可休天数当中,
: 就是说如果你的公司是责任制或是排班制,
: 遇到台风天政府公布不上班,
: 在日後照样可以实施补休,
: 现在大多数的公司都认可台风假这回事,
: 不过我们公司规定如果遇到任何加班的情况,
: 半年内没有补假(包括台风假或假日加班的补休),
: 都会直接帮你以代金替代休假,
: 总之,如果该休的假没休到,
: 而公司又没有补偿措施,
: 就是权益受到损害,
: 不过还是建议多参考几家公司的做法是怎样,
: 再确定台风假要上班而没补休是否就是不正常。
因为目前法令还没定义的很明确
所以补休的话, 应该是看雇主跟员工之前是否有事先协议
如果没有详细的订立在工作规则中的话
就看老板良心啦~~~!!
因为没有法条说 来上班就要给补休
*台风来袭,经主管机关宣布停止上班之日适逢例假、休假,嗣後应否补假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台(78)劳动二字第二四九七三号函
台风来袭,经主管机关宣布停止上班之日适逢例假、休假,嗣後应否补假,法无明文规定。
*劳工婚假期间如遇台风停止工作之日,应计入婚假期间内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七十八年十月十一日台(78)劳动二字第二四九七三号函
劳工婚假期间如遇台风停止工作之日,应计入婚假期间内。
*天然灾害发生时(後)之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处理原则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八十年七月十二日台(80)劳动二字第一七五六四号函
事业单位劳工於天然灾害发生时(後)之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事宜,依左列原则处理:一、
天然灾害发生时(後),事业单位之劳工在何种状况下得停止工作,宜由劳雇双方事先订於
劳动契约、团体协约或工作规则之中,以求明确;明订时可参照行政院颁「天然灾害发生
时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要点.doc」之规定。如事前并无约定,可参照前开要点及企业惯例
,由劳雇双方协商办理。二、天然灾害发生时(後),劳工如确因灾害而未出勤,雇主不得
视为旷工,或强迫以事假处理,惟亦可不发工资;劳工如到工时,是否加给工资,可由雇
主斟酌情形办理。」故有关台风来袭时,应依上
开规定办理。
*台风期间轮值人员之待遗,是否适用劳动基准法第四十条规定疑义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84)台劳动二字第一○五七二四号函
轮值人员值班期间如适逢纪念日、劳动节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机关规定应放假之日,
如经徵得劳工同意,将该休假日与其他日对调後, 纵使该休假日为台风期间,轮值人员於
值班期间本有出勤之义务,非属雇主停止劳动基准法第三十七条所定之劳工假期,自不适
用第四十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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