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mallbox (小盒子)
看板Salary
标题某公司的徵才条件 Orz!
时间Mon May 30 17:24:14 2005
为免涉及毁谤嫌疑 先把名字藏起来~~
这是今天1111寄给我的媒合名单中的一家公司
光是职务名就够长了 没想到"附加条件"一条比一条夸张!
这是一家9人的公司 以後不知道人数会不会突破两位数。。。
这让我想到。。。
训练期与试用期都应该给薪的不是吗?
劳基法或相关法令不是有此规定吗?
【公司名称】 XXX国际有限公司
【行业别】 服务类(进出口贸易)
【职务名称】 总经理行销企划特别助理
【工作地点】 台北县新庄市
【有效日期】 2005/6/9
【工作内容】 1 职掌分四类:说明如下。
1.1 协助商品企划。
1.2 协助商品包装企划
1.3 协助通路企划
1.4 执行总经理交办之其他事项。
【待 遇】 面议
【上班时间】 日班 8:00~17:30:00(午休一小时,每日实际工作8.5小时,每周42.5小时),周休二日及国定假日
【附加条件】
1须为反应灵敏、能举一反三、勤奋向上者
2报到时间:
2.1您的1111履历有登录可到职时间者:须为能准时报到者。
2.2您的1111履历未登录可到职时间者:须为能於面试次一工作日能立即报到者。
3须为能同意报到後先经五工作天之训练期,训练期间离职者无薪资者
4须为能同意经训练期後再经一个月试用期者:
4.1试用期间离职者,放弃职务津贴(实得为约定薪资之七成)
4.2进入试用期後,薪资追溯自训练期报到第一天起算.
4.3试用期第一天投保劳健保
5须自备交通工具
6报名与面试:
6.1接获本公司面试通知且愿参与面试者:请来电约会面试时间。
6.2未接获面试通知但有意参与面试者:请迳以e-mail传送1111简历报名,经本公司初步过滤後,将对符合本公司应徵条件者发出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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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爱
ㄧ生ㄧ次就足以不悔此生
有一种情
让你笑也让你哭 让你无法自我 无法理解情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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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03.31.105
1F:推 kokola:这个我也有看过喔 59.120.1.136 05/30
2F:推 puffs:我是觉得人家先说好还不错...总比面试当天再说好吧 202.133.236.30 05/30
3F:→ puffs:丑话先说在前面 202.133.236.30 05/30
4F:→ idleidle:这种公司就不要去了. 218.168.23.205 05/30
5F:→ wuwaiter:这种公司不要去?? 他列出来的有哪些很苛刻吗?? 61.220.229.34 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