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nnn (Solong,Etude)
看板Salary
标题Re: [情报]老老实实工作比较好,不要去投机
时间Fri Mar 11 22:33:12 2005
※ 引述《waterspout (屋顶上的骑兵)》之铭言:
: ※ 引述《rockyue (Hate)》之铭言:
: : 那剩下的债务是小孩子承担吗?
: : 有点疑问...@@
: 那假设好了
: 大家都抛弃 结果有一个远亲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 那他就倒大楣了吗??
ㄟ...
让我小小更正一下
不太可能有这麽远的亲戚当继承人啦...
民法第一一三八条规定: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
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所以最多就是小孩的爷爷奶奶叔伯姑姨舅曾祖父母继承人
当然啦
如果小孩跟叔伯姑姨舅不熟就有可能会有上述"不知道这件事的远亲"产生
所以还是限定继承比较好....
话说回来
那位远亲在知道自己是继承人起二个月内还是可以抛弃继承的啊
起算点并不是小孩的父母死亡的时点喔....
(详参照民法第1176条...懒得打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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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多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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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5.22.52
※ 编辑: Innnn 来自: 218.35.22.52 (03/11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