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wmi (喵咪)
看板Salary
标题Re: [问题] 只是个打工...
时间Mon Apr 26 19:35:06 2004
※ 引述《humr (真正的幸福,是月光)》之铭言:
: 我妹妹现在在一间类似茶馆的地方打工!
: 晚上七点到十二点上班,时薪85元!
: 不过因为工作时间常会超过,所以想离职!
: 而且这算打烊班,时薪超低!
: 但是老板说:别以为他不懂劳基法,离职要二十天前说,否则...(就没讲下去了)
劳基法 第十六条
雇主依第十一条或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其预告期间依左列各款之规定:
⊙ 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者,於十日前预告之。
⊙ 继续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满者,於二十日前预告之。
⊙ 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预告之。
劳工於接到前项预告後,为另谋工作得於工作时间请假外出。其请假 时数,每星期不得
超过二日之工作时间,请假期间之工资照给。
雇主未依第一项规定期间预告而终止契约者,应给付预告期间之工资 。
: 所以我想请问大家...
: 我妹并没有签契约,老板可以依劳基法要我妹赔钱或不给薪水吗?
: 还有,因为我妹和老板说要离职後,老板都假装听不见!
: 然後上班时一直针对我妹...
: 所以我妹不想去上班,却又怕旷职老板随意的扣薪水...
: 因为这间茶馆老板真的很奇怪!
: 不但发薪一拖再拖,而且还请没工作证的大陆新娘...
: 现在我妹该怎麽办?
: 请大家给我点意见...谢谢!
我不是很懂法律 但平常有在注意别人的经验 把法条贴给你看
讲讲我的经验
我以前也在某茶坊打工 结果才上没几天
发现老板都会扣我工时 如果没客人 会赶我们走
我们也是算时薪的 有做有钱 没做就没钱 我们也是没签契约
摆明就是不让我们多赚钱 我後来才上四天班就走人了 薪水也不拿了
我不晓得你妹是上几天的班了
但是怕老板 只会被他吃的死死的 在意那些薪水做什麽
如果是我 我早就不做 另谋他职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2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