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看板SYSOP
标题Re: [公告] 关於PTTRadio
时间Mon Oct 6 15:44:48 2014
法务你的上一篇文章,我就引文下来一个一个挑出矛盾,用---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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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沟通的形式是如何?
或许站内信,
或许如同您先前的文章让我阅读考量.
或者去法院,
因为对法务来说,
去法院沟通也是可行也习惯的~
但上次 yunjin 去类似咖啡馆跟您们沟通的那种方式与状态,
对法务来说,
是不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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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甚麽叫不愿意?我没看过一家公司信用危机的时候居然是这样处理的流程
站内信?有甚麽困难的吗?主画面按m是有甚麽困难的?
不要跟大家说,你到现在连站内信都没有寄,就在SYSOP呼吁kinple?
更何况站方写的证据也都被质疑有问题,法务不先弄清楚事情,先谈沟通?
应该是功课作完才会去和对方谈怎麽作,不要演变成上一次没作功课到最後被电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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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这篇文是希望关心本案的使用者,
可以给法务意见,
我们也会行文去 FB ,
如果他们愿意而且有空,
可以给我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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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只要隐藏就可以继续使用,当大家没玩过FB?
行文去FB?搞不懂你要问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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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专页的归属我们有争执,
但我们基本上是没有要使用的意思。
这部分已如总监公告。
kinple先生如果愿意对外说明,
到底拿了哪些厂商的钱,
拿了多少,
是亲自收还是委何人收款。
让我们法务可以向这些厂商正式说明,
钱是您kinple先生所收,
或许是用於器材,
但没有进ptt这边,
我们也没请您收钱,
请他们别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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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你真的确定所有的证据都是真的吗?你不要搞出一些会被质疑的证据来论
kinple的对与错,你留了这点,只是害到站方.
况且,都要进入法院程序了,你要kinple说明拿了谁的钱,於情於理於法都非常矛盾,
这不是正常法律人的作为吧?
况且,法务真该追的点是解约的行为,若和厂商货合作夥伴解约,是要如何处理解约问题?
若像这一次的这种作法等於是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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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hurryken : .................现在都流行吐嘈小组长就对啦
★hurryken 大概吧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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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9.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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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ooyy5566: 感觉神猪一直拉不起来後整个高层都慌了 122.116.169.24 10/06 15:47
2F:→ ooyy5566: 几乎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各种奥步都来了 122.116.169.24 10/06 15:48
3F:推 neverlight: 这些人格者真的是越来越被看破手脚223.138.237.247 10/06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