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ancancans (狂贺荣膺PTT50大风云人物)
看板SYSOP
标题[问题] Grosjean GeminiMan 爱说谎陷害板友怎麽办
时间Sat Oct 30 14:07:18 2010
难道站方就一再纵容放任这些不肖板主和组长一再迫害板友而继续破坏站誉吗?
我明明没有说的话、做的事
吃到饱板主 Hongda、政黑板主 dierguarder
可以一再说谎诬陷我入冤狱
结果连美食小组长 Grosjean、心情小组长 GeminiMan 也同一副德性
我明明没有说的话、做的事
硬要包庇板主说谎而也说谎栽赃我有犯板规
PTT引以为荣的言论自由就打算葬送在这些迫害言论自由权力者的手上吗?
铁证:
#1Cm3fHUO (About_Life)
#1CowqDyg (About_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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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29.154
1F:推 declare:我到觉得乱修文反而打你最後一句的脸... 123.205.83.64 10/30 18:38
所以我可以跑到你家乱涂鸦
然後你都不准乱洗掉
否则就是迫害我的言论自由这样?
谩骂、攻击、闹板、离题、不知所云、泄露个资…等等违反站规的
我都不准删吗?
有本事针对我内文案情做批驳啊
我乐得打那些没是非不讲道理的脸给大家看
其他被我删的完全与文旨无涉丝毫不冤枉没损失
有种自己回文给大家看我删得合不合理!
2F:→ hpo14:私人跟非私人不能相比喻阿...... 123.204.46.87 10/30 20:57
3F:→ icancancans:所以可以把我比喻成权力者? 123.204.64.230 10/30 21:33
4F:推 declare:别人跑到你家涂鸦,你该做的是报警 123.205.83.64 10/30 22:19
5F:→ declare:而不是疯狂的打自己的脸 123.205.83.64 10/30 22:20
6F:→ declare:你把涂鸦洗掉,只是在帮别人洗掉证据而已 123.205.83.64 10/30 22:21
7F:→ icancancans:笑死人了 罪证确凿还不是让恶官给脱罪 123.204.64.230 10/30 22:54
8F:→ icancancans:你根本没看懂我欣求什麽嘛… 123.204.64.230 10/30 22:55
9F:→ icancancans:报警後恶警反而包庇恶徒就算了 更反而 123.204.64.230 10/30 22:58
10F:→ icancancans:诬陷我是罪犯关我水牢 看懂了没? 123.204.64.230 10/30 22:58
11F:推 dierguarder:你再随便辱骂别人 你总有一天要赔钱123.195.163.190 10/31 01:11
你们不肖权力者再随便指鹿为马、颠黑倒白、积非成是地说谎诬陷好人,
总有一天要遭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哪天在马路上踩到狗黄金,就想想你们在网路上做了什麽缺德事!
12F:→ sohate5566:听到没有 再随便辱骂别人 总有一天要 122.124.48.50 10/31 02:04
13F:→ sohate5566:赔钱的 请自己看着办啦 122.124.48.50 10/31 02:04
14F:推 supermaxwell:走错地方了 谢谢... 125.226.135.77 10/31 02:07
事关站誉,何其严重,哪有走错?
申诉到板务最高法庭,站长根本摆烂不管,那就给大家公评!
15F:→ goetze:这篇也修删推文~到底你要干吗? 111.255.1.28 10/31 15:12
16F:→ goetze:你家里?把PTT当你家?难怪你会到处惹人嫌 111.255.1.28 10/31 15:13
17F:→ goetze:你使用的是公共的资源,哪来你家的说法? 111.255.1.28 10/31 15:13
我说过了,我可没权力迫害你们连发文都没办法,
你们自认推文切题有理而被我乱删的话,请迳自回文,同样给大家公评谁才真正在乱!
18F:→ goetze:事实证明你到处闹事,站方该处理了吧? 111.255.1.28 10/31 15:14
事实证明我到处敢讲真话而到处被迫害!
你们没一个有本事反驳我法理严谨完美的申诉文更是明证!
19F:→ goetze:搞分身~连这里也修删他人推文~还不够严重? 111.255.1.28 10/31 15:14
分身你说了算?删他人(乱闹)推文又犯了哪条站规国法?你法理错乱还不够严重?
假设就算搞分身好了,SO WHAT?
#181QBt1b (L_SecretGard)
※ 引述《BBSPTT (美好花莲的莲花好美)》之铭言:
分身就叫居心不良?怎不说板主居心不良两套标准乱判人水桶,
让人不得不行使正当违法防卫人权的扞卫自身权益的言论自由?
分身有两种:
一、马英九民主杀手式:
在海外制造分身,掩饰自己党国职业学生的卑鄙陋行,并制造围剿台独的群情舆论。
二、民进党民主勇者式:
海内外制造分身,持续忧国救民的良善志业,并逃避党国政法军情特媒的诬陷追杀。
如果是类属後者,那便是「有正当理由」,便不违反板规,仍符合程序正义!
反之板主刚愎自用的滥权使板规凌驾站规为除异己言论,
才是不符程序正义,才是居心卑劣!
20F:→ lighterbooks:我跟这篇原PO一样,(到目前为止)不支 123.204.198.70 10/31 17:08
21F:→ lighterbooks:持GeminiMan +1 123.204.198.70 10/31 17:08
22F:推 peter1082:123.204 真是与众不同118.166.118.199 10/31 19:21
※ 编辑: icancancans 来自: 112.105.144.161 (10/31 23:19)
23F:推 iamwhatami:11/21 《上次故乡》123.204.77.166 114.36.201.175 11/21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