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
看板SYSOP
标题Re: [公告] 关於bennon帐号消失一案
时间Wed Oct 6 03:02:08 2010
=>>看到这边我有点想法。
我认为PTT站方要思考对於失职甚至违规的『管理职』人员的罚则。
诚然所有PTT的管理人员都是志愿帮忙,说要处罚可能太过分,
但这个问题并非单纯的业务过失,而应该视同恶意的违规。
今天一个有ID管理权限的站长没有正当理由不经正常程序把某ID删除甚至改名,
这跟一个有看板管理权限的小组长在同样的情况下把整个看板删除或者隐藏
是同样的严重的。
对,站上都有备份跟记录,当今的规模也不是2000年时系统毁损
部分看板资料永久消失的情况可以比拟。几乎所有的破坏都可以回覆。
但难道就这样船过水无痕?一个恶意违规的管理职人员你能做的只有撤职?
还记得TWfirst或者UED事件嘛?当时PTT站方还以『颠覆』为由,
首开『不受欢迎使用者』的判例。
这些人做了什麽?简单的说就是养了些分身,钻当时组务规定的漏洞
『合法』的取得板主职,然後对看板资料做更动。
PTT站方还援引这些人在其他站的讨论来证明其『颠覆』意图。
我虽然不喜欢这个判例,但今天PTT站方可以思考一下,
这个案例的严重程度,站务对ID的随意更动是否有事务上刑事责任不管,
以站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你要怎麽去遏阻未来类似的事件发生?
限缩ID权限人数是一个。我个人很赞同。另外一个道路是给予明确的罚则。
当然,就算是『不受欢迎使用者』的处罚,实务上被处罚者要规避也很简单。
但今天这个案例可以让我们思考的是,以今天PTT的规模跟重要性,
PTT站务、法务这些大多数使用者都不见得分的清楚权责的管理职有些是屎缺,
但也有一些是有志者趋之若骛的好名头。
试想今日的当事者及其相关人士,在履历表上都可以挂着一个
曾任『全台湾最大,同时可达十五万人上线BBS之XX管理职』,
而日後要查到某些当事者其实是因为恶意违规而被撤职到底有多容易?
如果犯案者一直龟缩不出,未来还得要有人记得这事来搜文章才知道『真相』?
=>>PTT虽然本质上还是私人站,但现今的规模必须要以公开站的理念来思考,
未来对於一定层级以上的站务人员任用,我有以下的建议,
第一,站务法务人员必须以真实资料注册,站方必须确保其ID与人的关系,
其基本资料如本名、系级、职业要视同为公开资料,
不见得需要要求该站务法务人员每次都自己表明本名,
但这些资料必须要立刻可提供使用者查找。
这次案件使用者居然得去其他版来确定那几个站务法务ID的身分是不可接受的。
第二,呈上述,任何对站务法务人员任免、嘉奖、处分公告都要带本名等必要资料。
也就是说,日後有类似情况,使用者可以第一时间知道是哪个站务法务『人员』,
而非『id』做了什麽事情。这样虽然将这些人员暴露在人肉的风险之下,
但一方面站方对於人肉搜索的霸凌行为可以用ID间的行为规范管束之,
另一方面只要该员行正坐端又有何惧,PTT本人的本名没看他藏过,他有在怕嘛?
第三,这个事件除了处置的公告之外,应该要有一个调查报告。
之前的公告中,使用者只能大致推敲出某法务站长将某个id直接改名以规避追踪。
这样的事由要写的很明确。这才符合凡走过必留痕迹的原则,
不要蛛丝马迹,要把轨迹明确的刻下来。
以上三点主要是针对那些求名者,好好任事,出去张扬说我是PTT站务没人在意,
但怕的就是平常也没做什麽事,拿个虚名就为张扬,出了事损害PTT站誉,
缩头乌龟几年後又是一个好汉的家伙。
至於是否要动用类似水桶之类的ID罚则,我个人以为这些东西不痛不痒,
全站封锁可以是个极端但不应该常用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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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4.111.131.18
1F:推 SnowOfJune:这个案例是「善意」,何来「恶意」? 123.204.64.195 10/06 06:57
2F:→ SnowOfJune:#1Cgf57Sm的案例 砍人帐号再注册改昵称 123.204.64.195 10/06 06:57
3F:→ SnowOfJune:那才真正恶质的恶意 你要不要声援一下 123.204.64.195 10/06 06:58
4F:推 SnowOfJune:难道当年高俊明牧师应施明德要求而藏匿 123.204.64.195 10/06 07:01
5F:→ SnowOfJune:之以逃避党国恶质司法追剿叫恶意行为? 123.204.64.195 10/06 07:02
6F:→ SnowOfJune:当然站在恶霸当权者角度算恶意 那你选 123.204.64.195 10/06 07:03
7F:→ SnowOfJune:择站在正义的一方还是邪恶的一方? 123.204.64.195 10/06 07:03
8F:→ ryvius0723:整篇文章用意很好 就是有楼上这种分身 115.82.241.67 10/06 07:06
9F:→ ryvius0723:狗在吠 科科 115.82.241.67 10/06 07:06
10F:→ teaboy:那是创帐号人的权利呀~反正你都知道是别人 140.129.40.159 10/06 07:30
11F:→ teaboy:新创的了=3=你不也是自创角色毁谤他人嘛XD? 140.129.40.159 10/06 07:30
12F:推 j3236494cg:你是没当过管理人员吧,我可以在两个板 220.134.36.214 10/06 11:22
13F:→ j3236494cg:短时间内被抹蓝抹绿,当你这东西实行後, 220.134.36.214 10/06 11:23
14F:→ j3236494cg:今天有人来骂我说你是绿党工,明天又有 220.134.36.214 10/06 11:24
15F:→ j3236494cg:人来骂我是蓝党工,我生活还要不要过?站 220.134.36.214 10/06 11:24
16F:→ j3236494cg:内信我还可以忍受,我极度不喜欢有人跟 220.134.36.214 10/06 11:24
17F:→ j3236494cg:我在现实世界谈PTT的事 220.134.36.214 10/06 11:25
18F:→ j3236494cg:目前一堆板缺板主,一堆小组缺组长,这东 220.134.36.214 10/06 11:25
19F:→ j3236494cg:西一施行下去何只缺人,连我都不想当了 220.134.36.214 10/06 11:26
20F:推 j3236494cg:PTT行正坐端,我也自认自己算公平阿,但 220.134.36.214 10/06 11:28
21F:→ j3236494cg:是谁又直接面对第一线的使用者?!今天PT 220.134.36.214 10/06 11:29
22F:→ j3236494cg:T有数十万使用者,来个万分之一来找我包 220.134.36.214 10/06 11:29
23F:→ j3236494cg:整你烦死 220.134.36.214 10/06 11:30
24F:→ ChaosCreator:PTT第一份整合连署机的组务规定就是 204.111.131.18 10/06 12:09
25F:→ ChaosCreator:我写我执行的(当年没有系统自动判定 204.111.131.18 10/06 12:09
26F:→ ChaosCreator:上站次数跟文章数这种事情)政治群组 204.111.131.18 10/06 12:10
27F:→ ChaosCreator:在我治下可没有U党,对啦跳针很烦 204.111.131.18 10/06 12:11
28F:→ ChaosCreator:但这是手段问题,同一套规定後来就搞 204.111.131.18 10/06 12:11
29F:→ ChaosCreator:出U党、这是对於规定掌握能力的问题 204.111.131.18 10/06 12:12
30F:推 joh:同意1.3. 第2点不大能同意 68.147.87.174 10/06 12:12
31F:推 Iamaidiot:听说原作以前是群组长,应该算是管理职吧 61.216.16.242 10/06 17:23
32F:推 ginshop:我也听说过原作是老骨头的组长,没当管理 61.230.51.101 10/07 01:28
33F:→ ginshop:......这是个不好笑的笑话吧 61.230.51.101 10/07 01:29
34F:→ bbbing:Ptt疯子这麽多,公开姓名是在拿命开玩笑... 140.112.31.69 10/07 22:24
35F:→ bbbing:第三点只要稍微想一下,就知道这类要求对於 140.112.31.69 10/07 22:26
36F:→ bbbing:最高权限站长是毫无意义可言的... 140.112.31.69 10/07 22:27
37F:→ bbbing:以前疯子可能比较少吧(跑) 140.112.31.69 10/07 22:44
38F:→ JosephChen:推 j3236494cg:你是没当过管理人员吧 118.170.198.37 10/07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