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sie (小枫)
看板SYSOP
标题Re: [问题] 关於 BBS 搜寻引擎问题
时间Sun Jul 22 23:15:42 2007
※ 引述《newline (漫长的等待与相遇)》之铭言:
: 原来bbs独立於真实世界之外?
: P1都是公开板吧 那我到处逛板 就是监视?也严重侵犯所有人?
: 那为什麽有M文搜寻 标题搜寻 文章钱数搜寻 推荐数搜寻 帐号搜寻
: PTT提供这麽多搜寻 不就极度严重侵犯所有人
话不是这样说。P1是公开板,但他是“一个特定区域“,你在某个特定区域的行为
不见得想让其他区域的人晓得。
就好像电影院是公开场合,也是特定区域,但没有人会希望自己在电影院哭得
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样子,被放到其他公开场合让人家看吧。
本来在每个地点都会有不同的行为准则,有些行为并不适合在特定地点以外的地区
被人看见。我不认为有哪个人会愿意自己在PUB里狂欢的样子在研讨会上被播放。
可是依你的说法,PUB和研讨会都是公开场合,所以在研讨会上放出你醉酒失态的
样子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你的想法是这样吗?
: 你会说 PTT又不提供推文搜寻 所以PTT没问题
: 那我也能说 很多站台 也没推荐数搜寻 也没文章钱数搜寻
: 那PTT却提供了 所以PTT严重侵犯
: 更好笑的是 google 没经过大家同意 却提供更多与更精细的服务
: 连你家门牌 都有可能在google地图上搜到 严重侵犯所有人
: 理应受全世界的人抵制 不过却是全世界最爱用 流量最高 品牌最好
: 你会说 会成为全世界最爱用 流量最高 品牌最好 是因为她有钱有律师
: 可是就算她有钱有律师 也无法说明 是成为全世界最爱用 流量最高 品牌最好 的原因
: 没别的原因 就是够厉害够强大用的人爽嘛 记得她不是一成立就有钱的
: 再想一个问题 BBS能不能有搜寻器? 为什麽可以有? 为什麽不可以有?
: P1本身就是公开的站 甚至有网页版 说话本来就是个人造业个人担
: 置底的"网友需为言论负责"是站长写给鬼看的吗
基本上你忽略一个问题,google在一开始是很谨慎小心不碰地雷的。
等公司有一定规模,开始开发各项“可能“的服务范围以後,就开始被人告爽的。
虽然它败诉的情况不多,可是为了应付法律的问题,它也付出相当大的代价,
花大笔钱养一群律师是最基本的,小型诉讼的和解恐怕也不是小开销,
即使google有美国法院给它靠,还是三天两头有官司上门。
简单说,不要只会看google的“大案子胜多败少“,也该看看google一年有多少
大小官司要打,小案子靠和解赔偿的比例又有多少。
要想跟google看齐,先看看自己养的起几个律师,有没有本事跟人谈和解,
最重要的是,一但闹上法院,法院给不给你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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