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zywu (azywu)
看板SYSOP
标题Re: [建议] 版主在删除不当文章时,可在标题後方加 …
时间Sun May 6 12:28:42 2007
※ 引述《allPTT (allPTT)》之铭言:
: ※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铭言:
: : 看板人数超过30人时就会留下文章已被删除的讯息
: : 删文的板主可以自己用T改那行讯息就好了
: 站长说的对
: 其实删文时板主可以先回文到作者信箱
作者被哪个版主砍文当然知道,
我的建议是让其他版友知道哪个版主有在做事,
而不是只有被砍文的原作者知道而已。
例如:[删除] 本文已经被删除 by xxxxxxx ←这个系统会自己加上去
而不是经由版主大T修改後加上去
一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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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5.70.49
1F:推 iamori:delete板就有原文跟附注啦........... 59.117.14.133 05/06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