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
看板SW_Job
标题Re: [请益] 一路走来愈来愈迷惘
时间Mon Jan 28 22:23:42 2019
2019年是我在社政单位服务的第11年,过去都是在社会救助单位
今年开始转职进行身心障碍服务,看到这篇文章以及推文
想分享些自己的想法与心路转折...
依法行政是公务员的核心精神与价值,即使是在社会工作伦理两难议题之中
除了案主生命受到胁迫必须先处置以外,伦理抉择仍然是法令大於个人价值
我只是想分享,有时候议员跟长官压力并不是全然不对
今天我们要去思考的是「这个申请案是否合法?这案件是否有帮忙的必要?」
民众找民意代表求助,然後民意代表向机关进行请托,这都是民主法令所赋予的基本权利
这些所谓请托关说并不等於「机关必须放水」,这两件事情其实必须要分开去看
过於铁面无私的价值观有时候并无法解决问题,只会让紧张的关系持续上演
今天接到民意代表的请托案件,就依审理规定,然後在维持公平正义的情况下审查~
接到案件後,先跟民众回覆说某某民意代表很关心您,我们会尽快处理
审查後如果符合补助或审查规定,那就是协助到一个需要被协助的人
如果审查後无法核给补助,就请府会联络人或是单位主管跟民意代表说明原委
解释法令依据、说明民众哪边不符合规定,同时也协助提供其他协助方案
这样的处理方式既给民意代表台阶下,也不会违背依法行政原则
民意代表的请托并不代表请你放水,而是民主公民权利的展现
我工作这麽多年,并没有遇过强行要求我们核发「不该给」的补助
多数民意代表只要民众有接收到他转介的案子正在被关心,通常就足够了...
而我们自己的心境与核心价值
应该放在是否无论个案来源为民众陈情、民代关心、社福机构转介或是民众自行求助
都能够在相同的服务基准上给予审查与协助?而不会因为个案来源的不同
先入为主的给予刻板印象甚至是不同的审查结果?
我想这样的状况不是一位社工所应该有的心态以及被乐见的...
文章最後分享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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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老人福利机构违反了某项规定,主管机关的承办人决定进行裁罚
这承办人相当的气愤,因为这机构屡劝不听,所以承办人决定进行高额度的裁罚..
但这承办人签了很多次,却总是无法签出定案结果,各级主管都希望承办人再想想
而不同的民意代表也在签核期间陆续向机关了解这案子的处理情形跟进度
说是施压也好,说是沟通关说也罢,一时间长官、民代的压力都在承办人身上
最终经历了个把月,这机构确实被罚款了,但裁罚额度并没有想像中的高~
这承办人在得知裁罚结果後相当的生气,认为民意代表根本在刻意关说
认为单位首长没有Guts,主管没有肩膀,根本不该这样纵容..应该要重罚之类的...
不久後,这业务科的主管准备退休了,他在某个空档跟管机构的承办人们分享着~
有的时候,我们认为每件事情都要铁面无私,都要秉公办理,都要罚好罚满
但法令赋予我们裁量权,就是期待我们能够仔细的思考後再下决定
今天一个社福机构没有做好,因为讲不听,所以我们裁罚它10万元
但你可以换个角度想想,今天一个烂到不行,屡劝不听根本就该解散的机构
会在你罚款之後从此改过自新吗?会因为被罚款之後就痛哭流涕的改变吗?
会不会因为你罚他10万元,它就把这10万元转嫁在员工?转嫁在个案服务品质身上?
结果反而造成你裁罚确实吐了一口气,但实际受影响的却是无辜的受服务者?
我们确实该依法进行裁罚,但裁罚的方式跟方法应该是有讨论空间的
每个案子都罚到最高,机构跟主管机关就越没有互信基础,
这样的最终结果会是我们所期待跟需要的吗?
如果我们能够经过沟通跟讨论,在法令前提下进行都能接受的裁罚
同时强化辅导力道以及协助维系服务个案权益,这样是否有机会达成三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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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这故事并不是要提倡跟裁罚之前要先「乔」过,而是期待藉由这故事跟大家分享
公平正义的呈现方式相当多元,极度的铁面无私不见得能解决问题
处事圆融、过程合法、多为个案想、重沟通、给台阶、合情合理合法都是手段
公正的确保每个接受服务的个案都能获得相同与等值的服务,似乎才是我们必须追求的...
※ 引述《ttyeden (ttyeden)》之铭言:
: 标题: [请益] 一路走来愈来愈迷惘
: 时间: Mon Jan 28 11:15:55 2019
:
: 小弟目前是在政府单位的社会行政人员
: 刚开始愿意投入这个领域是觉得能够帮助弱势族群
: 毕竟自身也是在刻苦的环境中长大
: 但是在实际上的工作环境中
: 面临各种议员或长官的压力
: 福利的给予不见得是那种真正需要的人
: 反而常常是各种敢吵敢闹敢去攀关系的人
: 而根本没有时间去发掘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 而感到有点迷惘
: 想要请教板上的大大们
: 是如何调适自己的心情与矛盾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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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W_Job/M.1548645358.A.D94.html
: 推 ghoet: 在公部门服务就是在服务公部门啊! 01/28 13:49
: → ghoet: 但私部门也是一样,所以是该回到自己想做什麽?还是赚钱? 01/28 13:49
: 推 Shilinchild: 我恨不得考上高考进公部门服务,一定依法行政 01/28 15:50
: → Shilinchild: 不管什麽议员什麽关说 01/28 15:51
: → Shilinchild: 我进公家体系,如果要攀关系才能给予福利者,我是公 01/28 15:53
: → Shilinchild: 务员的话,一律不准许 01/28 15:53
: 推 aquarius212: 体制中,看见自己还在这缝隙中做了些什麽,帮忙到部 01/28 16:21
: → aquarius212: 份服务对象。欣赏一下自己。 01/28 16:21
: → aquarius212: 另外,也要有个认知,在公部门做事,的确有时就是在 01/28 16:21
: → aquarius212: 帮忙政府施行"表面德政",不是全面社工精神。 01/28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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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hilinchild: 那如果是裁量权收缩至零的情况下,是不是也要审酌个 01/28 23:05
2F:→ Shilinchild: 案事实认定资格的给予? 01/28 23:05
3F:→ mounter: 没有裁量权的案子,仍然可以在服务过程中找寻平衡点 01/29 00:10
4F:→ mounter: 建议不要先入为主的排斥这类型的个案 01/29 00:11
※ 编辑: mounter (114.40.20.24), 01/29/2019 00:20:29
5F:→ wenini: 我无法接受这种说法,只要裁罚是基於法令基础上进行的, 01/29 07:29
6F:→ wenini: 那当然就可以罚,因为本末倒置的担心开罚後让个案/社工受 01/29 07:29
7F:→ wenini: 影响 01/29 07:29
8F:→ wenini: 那就是要另外加以辅导协助改善并监督,这才是主管机关的责 01/29 07:32
9F:→ wenini: 任,而不是担心一堆就把最基本的法搁置了,那对机构来说, 01/29 07:32
10F:→ wenini: 就是不管我怎麽摆烂只要搬出服务对象在前面挡就不需要扛起 01/29 07:32
11F:→ wenini: 责任。 我非常难认同这说法 01/29 07:32
12F:→ wenini: 难道罚款後不会有其他辅导改善的措施吗 01/29 07:34
13F:→ mengjertsai: 听起来有点像是政府不重罚企业因为怕影响员工 01/29 09:57
14F:推 dusted: 裁量裁罚减低,是否影响机构改善意愿和速度?看起来您认为 01/29 11:59
15F:→ dusted: 机构是不能而非不愿?若不愿的成分较高,裁罚应较严厉才是 01/29 12:00
16F:嘘 ss8901280170: 这个跟机构说「你们不回捐服务对象就好可怜,机构可 01/29 12:48
17F:→ ss8901280170: 能也会倒掉,所以必须回捐」,有差吗? 01/29 12:48
18F:→ mounter: 我没有说不该罚啊,怎麽会被断章取义成这样呢?还扯到回 01/29 13:10
19F:→ mounter: 捐?是我文笔有问题还是你们阅读有问题? 01/29 13:10
20F:推 bonnie1170: 纯推谢谢你这十一年对於弱势族群的服务 01/29 13:32
21F:→ wenini: 我也不懂是你文笔有问题还是我理解能力有问题,我真心不 01/29 20:40
22F:→ wenini: 懂为什麽一个烂到不行,屡劝不听,根本就该解散的机构, 01/29 20:40
23F:→ wenini: 还需要因为顾虑个案/社工、政府机构信任关系受影响而降低 01/29 20:40
24F:→ wenini: 裁罚,难道降低裁罚之後,机构就会非常信任政府、政府也非 01/29 20:40
25F:→ wenini: 常信任机构定会痛改前非、提升品质,不只个案/社工都不再 01/29 20:40
26F:→ wenini: 受影响,信任关系跟服务品质都一起提升了?那当初承办人 01/29 20:42
27F:→ wenini: 员真的没必要屡劝机构,直接用这个利器不是更好吗?我是真 01/29 20:42
28F:→ wenini: 心不懂 01/29 20:42
29F:→ wenini: 还有另一个疑问是,主管在签核过程一直要承办再想想的原因 01/29 20:47
30F:→ wenini: 是什麽?难道主管无法从平时承办人员的工作状态去了解承 01/29 20:47
31F:→ wenini: 办因对方屡劝不听而无法可走的无奈与责任感吗? 01/29 20:47
32F:→ wenini: 难道这是承办人员一时火大冲动,而非仔细思考後的决定吗? 01/29 20:49
33F:嘘 hotdog168: 不认同+1,应该重罚就该重罚 01/29 21:49
34F:推 ISRAFFL: 推一个,不是说不应该依法行政不应该重罚,而是,在裁罚 01/30 13:21
35F:→ ISRAFFL: 时除了"伸张正义"之外,我们要思考的应该是"为什麽要重罚 01/30 13:22
36F:→ ISRAFFL: ",以及"重罚是否能达到目的"?以故事来说,我们的目的是 01/30 13:24
37F:→ ISRAFFL: 罚给它倒吗?或者是希望透过裁罚让机构改善?如果是前者 01/30 13:25
38F:→ ISRAFFL: 那当然是罚好罚满让他关门倒闭,但若是後者,则是需要思 01/30 13:26
39F:→ ISRAFFL: 考怎麽样才能在裁罚之下又让机构愿意(因为不想再被罚) 01/30 13:27
40F:→ ISRAFFL: 改善,至於怎麽样让机构乖乖改善,则得仰赖後续的监督辅 01/30 13:28
41F:→ ISRAFFL: 导,上面所提到的剥削社工与案主等,在适当的监督下是不 01/30 13:29
42F:→ ISRAFFL: 应该发生的...当然我们都知道"合适的监督"是理想,但若要 01/30 13:30
43F:→ ISRAFFL: 回到现实面,那麽另一个现实面则是如果这个机构重罚之下 01/30 13:31
44F:→ ISRAFFL: 真的不做了,或是做不下去了,其实不见得找得到愿意接手 01/30 13:31
45F:→ ISRAFFL: 的机构,找到接手机构前的空窗期该怎麽处理?新机构要多 01/30 13:33
46F:→ ISRAFFL: 久才能上手?都是个问题;该罚则罚该换则换,但故事中的 01/30 13:34
47F:→ ISRAFFL: 机构是"屡劝不听"而非"屡罚不改",我想最後也是基於这点 01/30 13:35
48F:→ ISRAFFL: 在期待三赢的情况下才选择罚但不重罚,可若是"屡罚不改" 01/30 13:36
49F:→ ISRAFFL: 我想处理上应该就会是抱着换人做的准备直接重罚了 01/30 13:36
50F:→ ISRAFFL: 社会工作是跟人的工作,以及跟系统的工作,而不是非黑即 01/30 13:38
51F:→ ISRAFFL: 白一翻两瞪眼,在处遇或下决策时除了"伸张正义"、"出一口 01/30 13:39
52F:→ ISRAFFL: 恶气"外,更重要的是去思考"为何这麽做&这麽做可以达到目 01/30 13:40
53F:→ ISRAFFL: 的"吗?在民间部门如此在公部门更是如此,甚至...在公部 01/30 13:42
54F:→ ISRAFFL: 门里"做人处事、沟通协调"的能力有时比专业能力更重要, 01/30 13:43
55F:→ ISRAFFL: 因为官场文化就是如此,能力再强但不会做人不擅沟通往往 01/30 13:44
56F:→ ISRAFFL: 举步维艰,反之则更容易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我个人也很讨 01/30 13:45
57F:→ ISRAFFL: 厌公部门那一套,曾经问过某资深前辈她怎麽受得了在那边 01/30 13:47
58F:→ ISRAFFL: 跟长官跟民代周旋,前辈说"如果周旋可以帮案主争取到更合 01/30 13:49
59F:→ ISRAFFL: 适的结果,被说是虚与委蛇又有什麽关系?" 01/30 13:51
60F:→ mounter: 楼上清楚表达我希望呈现的内容以及真意,谢谢您的补充说 01/30 19:11
61F:→ mounter: 明 01/30 19:11
62F:推 ainooto: 对於为议员民代做面子,我不能接受,像「插队」成功只会 02/09 13:18
63F:→ ainooto: 养出鲷民 02/09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