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ridaystory (要怎麽云淡风轻)
看板SW_Job
标题[请益] 个案失联
时间Tue Nov 24 21:27:18 2015
其实是我同事的案
一个重覆进出高风险系统的单妈
小朋友未满六岁
上礼拜访视之後突然没了消息
手机关机(才刚申办一周的门号)
也已搬离租屋处
户籍不在我单位所在的县市
因为前不久才爆出分屍案
所以同事很担心
目前除了持续尝试联络案主
也通报高风险 还有警政系统
但是警察说我们不是家属 不能报失踪 无法协寻
户籍所在地的社政单位也推来推去的
请问还有什麽比较积极的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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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oanda: 户籍地的推?转介後就交给他们去追啊,人在地的责任吧! 11/24 21:38
2F:推 AF111: 有家属的独老失联北市社会局要社工去报失踪,这案子不行? 11/24 23:05
3F:推 AF111: 跨县市的个案应该请两县市的主管机关去协调一起协助 11/24 23:07
4F:推 shihlove: 没有其他亲属可以联系吗?学校呢?如果要报失踪可能要出 11/24 23:15
5F:→ shihlove: 具公文吧 11/24 23:15
有联系到案婆婆,他觉得已经离婚了的媳妇,不关他的事,不愿帮忙
小朋友学龄前,所以没有学校资源可用
6F:推 ylakb3841: 建议先跟督导讨论欧 11/24 23:22
有喔,其实目前的一切作为都已符合标准程序
但我觉得比较大的作用只是日後个案真的出事了
社工自保的一些工具而已(通联、个案纪录)
所以想问问看各位先进在处理这类案件时的其他的想法
7F:推 grjh871311: 与高风险社工先讨论如果是政府组织的社工应可以直接 11/25 18:20
8F:→ grjh871311: 报案协寻 11/25 18:20
试过了,非家属无法报协寻
※ 编辑: fridaystory (49.158.159.239), 11/25/2015 22:27:55
9F:推 heart262002: 发公文给警方,要发到警局而非派出所,即使警方回覆 11/25 22:30
10F:→ heart262002: 不协寻至少留有证据! 11/25 22:31
11F:推 incarnadine: 发文给警局 这超重要QQ 11/26 00:54
12F:推 incarnadine: 警局协寻过会回文给你 记得保存起来 11/26 00:55
13F:推 grjh871311: 我觉得是警局推委!政府单位社工可发文请警方协寻,这 11/26 16:29
14F:→ grjh871311: 点毋庸置疑 11/26 16:29
15F:推 Rainman0612: 社政肯定可以通报协寻 我们这边处理的都是妇幼队 11/27 22:08
16F:推 ambba: 推一定要发正式公文给警方 11/29 16:09
17F:推 aglovesu: 也建议发公文,依法规定社政单位可以通报,公文上面要写 11/30 22:36
18F:→ aglovesu: 依第几条请求警方协助,并完成通报协寻程序。 11/30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