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隐)
看板SW_Job
标题[新闻] 破坏信任度!警花「扮社工」抓毒 卫福部今发函禁止
时间Thu Sep 24 17:06:04 2015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923/568793.htm
<破坏信任度!警花「扮社工」抓毒 卫福部今发函禁止>
ETtoday 2015年09月23日 16:55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高雄市刑大一名女警假扮社工侦破毒鸳鸯案,引起社会挞伐,国民党立委王育敏今(23)
在立法院质询会议上表示,警察假扮社工破案,严重破坏高风险家庭对社工的信赖,要求
卫福部1周内发函给警政单位,禁止类似情况发生。对此,社工司长李美珍表示,「马上
照办」。
王育敏提到,警方办案「不可破坏另一专业」,更提到社工与高风险家庭建立关系向来不
易,警方假扮社工办案,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未来受助家庭听到敲门声,可能会
因害怕不敢开门」,不利个案访视及辅导工作之推展,因此才希望卫福部发函,杜绝此类
现象再次发生。
卫福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长李美珍接受询答时表示,她对提案的内容「完全同意」,今天
下午也会马上发函,禁止警方假冒社公办案,欣然接受临时提案。
其实,高雄市刑大在引发民众挞伐後,也於今在粉丝专页上道歉,坦承「此模式之侦查方
式确有不妥」,未来将对执勤方式及新闻发布再求精进。期待未来在工作上,再发挥行政
团队合作之精神,共创更祥和的生活环境。
----------我是分隔线----------
个人心得:
1.
其实这类事情早就有了,原本想送上「元首级」回应: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W_Job/M.1355368930.A.A08.html
不过看这位警察是位美女,且她认真办案却没注意後果,
既然俗话「每个人都有犯错的时候」说得好,
且实务上警察也常协助社工,处理家暴、性侵害、游民案件,
加上不少社工前辈的亲友担任警察,就送上社工专协的回应吧,
毕竟此新闻所说处罚方式,至少是够大的教训了:
http://www.tasw.org.tw/p1-news-detail.php?bgid=2&gid=32&nid=326
至於台湾官方的监察院,上次对「遭性侵女报案2个月後被杀」案件,
向警察局、家暴中心表示意见,那就一起找方式改善,预防类似状况吧,
并处理诈骗集团假冒各行业的老问题~~
2.
再说到整件事是由於警察抓毒贩,以访视「高风险家庭」名义,假冒社工办案,
那「高风险家庭」又是什麽?高雄市社会局有说,
有些社工学者考量服务对象感受,也叫这类家庭为「高关怀家庭」:
http://socbu.kcg.gov.tw/?prog=2&b_id=2&m_id=7&s_id=412
如各位及认识的亲友吸毒,在警察跑来抓前,
快去打不用钱的「0800-770-885戒毒成功专线」,
或到专线附设网站「无毒家园资讯网」,主动申请戒毒吧:
http://refrain.moj.gov.tw
3.
另外看其他媒体报导时,仍误把社工当志工...
各位媒体朋友报导时,如不知如何分清楚,可到「居隐总站」部落格阅读:
<维护民众福利权益的行业──社工>
<社工、志工,傻傻分不清楚……>
<不是每个人都可当社工>
如想深入了解,<社福与社工讯息月台>还附社工专业团体网址~~
已经贴了很多次,贴到连我跟其他网友都烦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4.105.199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W_Job/M.1443085568.A.5CE.html
※ f14mp5:转录至看板 Gossiping 09/24 17:06
※ f14mp5:转录至看板 Kaohsiung 09/24 17:06
※ f14mp5:转录至看板 Policy 09/24 17:35
1F:推 avalon1: 卫服部发函禁止警察假冒社工的效力是? 09/24 17:42
2F:→ douwei: 告诉媒体说自己有发函道德劝说了藉此避免被社工指责这样 09/24 22:43
3F:推 yingrain: 不用效力啊 现在的氛围只要有争议就不能做了 09/24 23:19
4F:→ uka123ily: 效力在於社工师法主管机关是卫福部跟地方政府 09/26 09:57
5F:→ yingrain: 社工师法得要当事人冒称为社工师 但她只自称是社工喔 09/26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