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andakerin (爱是为了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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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有关儿少保接获通报的处理
时间Tue Mar 8 22:55:59 2011
今天接到一个未成年怀孕的儿少保通报单
是因为怀孕胎儿有问题入院治疗
由医院社工室通报..少女是17岁
我的认知是..
只要是儿少保通报案..儿保社工应该在24小时内进行访案评估
如果确认无需要受保护之事实..可转二线追辅或不开案续处
但是今天听到主管说..
因为此案是16-18岁未成年怀孕个案
所以儿保不成案..儿保社工不用访视..直接派给民间单位访视就可以
是这样的嘛??
是我的认知有错误..还是这样的作法会有问题??
不知道其他县市的作法是怎样??
请大家协助说明..感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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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4.8.184.21
1F:→ avalon1:听说这块的问题很大 03/08 23:09
2F:→ aweasel:因为是满16岁以上的合意性行为 看一下刑法吧 03/09 03:01
3F:→ aweasel:又不是什麽案都儿少保案,还有其他法条和福利适用 03/09 03:02
4F:→ amandakerin:但是可以完全不用儿保社工访视评估嘛?可以只用书面通 03/10 00:07
5F:→ amandakerin:报单确认双方是合意性行为?此儿少保通报可以不受案? 03/10 00:14
6F:→ amandakerin:另外你还有提到刑法..就儿少福法和刑法来讲..刑法属於 03/10 00:30
7F:→ amandakerin:普通法..儿少福法属於特别法..特别法应优先适用於普通 03/10 00:30
8F:→ amandakerin:法..所以就儿少保护通报法指出应24小时内指派社工访视 03/10 00:32
9F:→ amandakerin:调查..应该还是必要做的吧..有错误欢迎指正喔 03/10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