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ytan (不是假睫毛!是真的!!)
看板SW_Job
标题[徵才] 台湾新店戒治所99年度约雇社会工作员
时间Thu Jul 29 22:52:33 2010
http://www.sdb.moj.gov.tw/ct.asp?xItem=202196&ctNode=14509&mp=192
★机构名称:台湾新店戒治所
★职缺类别:社工员
★工作时间:早上八点半至下午五点半,中间有一个小时的休息时间
★工作内容:办理受戒治人个别、团体辅导及其他临时交办事项
★工作薪资:约雇五等280薪点,折合金额新台币32,928元。
★徵求条件:
中华民国国民,年满18岁以上,具有下列各款条件者:
一、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社会工作、临床心理、谘商辅导等相关科系毕业,具有与拟任工
作性质程度相当之训练或经验者尤佳。
二、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处分及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1项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如下:
(一)未具或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
(二)具中华民国国籍兼具外国国籍者。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
(三)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後,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
(四)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确定,尚未执行或执行未毕者。
(六)依法停止任用者。
(七)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八)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九)经合格医师证明有精神疾病者。
三、符合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21条规定。
★联络方式:
电话:02-86664635柯先生,有关医疗整合计画团体处遇企划书疑问02-86666432转233郭
先生。
★其他说明:
因为有一位社工留停两年,所以目前亟需新的社工夥伴罗!
欢迎有兴趣的人来电询问~尽快丢履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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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83.174.13
1F:→ bigfeet:请问,之前有四万多,为何这次降了一万多元? 07/30 10:06
2F:→ bigfeet:纯粹好奇^^ 07/30 10:06
3F:→ clover0316:如果他只是职务代理...@.@ 应该是看代理的职等吧 07/30 10:28
4F:→ paytan:因为法规改变了= =所以只好依法行事... 07/30 19:09
5F:→ gigiLee:现在职代都是统一280俸点 没有看代理的职等了喔! 07/31 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