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ya (别忘记自己并不弱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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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荣总松疗情障班(不用具教师证)
时间Mon Jul 19 12:09:46 2010
薪水好像是没有到39XXX
不过应该也有三万多
台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机构合作办理国中部严重情绪障碍班
99学年度代理教师第三次甄选简章
一、依据:教师法、教育人员任用条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及幼稚园教师资格检定及教育实习办法、「台北市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甄选作业规定」及「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办法」办理。
二、甄选教师名额:国中代理教师(聘期至99年8月2日至100年7月31日止),台北
荣民总医院、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正取各3名,备取若干名(择优录取,复试总
成绩荣总情障班未达录取标准『 75分』者从缺;联合医院松德院区情障班未达录取标
准『 80分』者从缺)。
三.公告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公告时间:99年7月16日(星期五)至 7月22日(星期四),请迳至下列网站下载简章及报名表。
(二) 公告网站:
1、 本校网站(网址:
http://www.wsses.tp.edu.tw)
2、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教师甄选服务网」(
http://staff.tp.edu.tw/edsystem/index1.htm)。
3、 台北市教师会网站(
http://www.tta.tp.edu.tw/)。
四、索取简章时间、地点:自99年7月16日(五)至7月22日(四)止,请自行上网下载简章及报名表件,或亲至本校警卫室、人事室索取(查询电话02-86615183-701、706)
五、报名时间地点:99年7月22日(星期四 )上午9 时至下午3时止(逾时不受理),於
本校(台北市文山区秀明路1段169号) 6楼人事室报名。
(查询电话02-86615183#701、706)
六.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之国民,持有报考甄选身心障碍类中等教育阶段合格教师证书且证
书尚在有效期间、修毕身心障碍类中等教育阶段师资职前教育课程取得修业证明书,或具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且无教师法第十四条各款情事及无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情事者,始得报考。
报考者如为下列之一身份者,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 合格偏远或特殊地区教师,须依当年甄选简章(含外县市)规定,於偏远地区服务期
满,并取得报考甄选科别一般地区合格教师证书。
(二) 凡持国外学历证件者,需缴验驻外馆处验证学历属实之证件(含中译本)及主管教育
行政机关认定学分之证明、修毕各该特殊教师师资职前教育证明书。
七.报名方式:采现场亲自或委托报名(委托者须有委托书)。
八.报名手续:
(一) 依报名表收件顺序缴交报名表(委托报名者须另缴交委托书)。
(二) 填缴报名表,缴交最近3个月内二寸正面脱帽半身照片二张及携带私章。
(三) 相关证明文件(证件正本当场验毕即还,影本留存):
1、国民身分证。
2、身心障碍类中等教育阶段合格教师证书,或实习教师证书、修毕师资职前教育课程证明书。
3、学历证件:毕业证书(外国学历依本简章第六之(四)办理)。
4、缴交切结书(甲)
5、个人简要自传乙份。
下列证明文件无则免附:
1、教育学分证明。
2、专门科目学分证明。
3、服务证明书、聘书。
4、同意书(现职公立学校合格教师必附)。
5、缴交切结书(乙)。
6、身心障碍手册。
7、特殊表现证明文件。
8、其他专长类别证明文件。
9、近五年研习〈含学分班〉进修证明。
以上证明文件依序夹订成册,正本当场验还,留A4影本一份备查,并由收件人员签
收。
(四) 缴交报名费伍佰元(既经完成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费)。
(五) 领取准考证。
九、甄选方式:
◎荣总情障班:
(一)笔试:(占20%)(特殊教育相关理念与实务)
(二)试教:(占40%)
请自行选择试教内容,以15分钟为限。内容必须要能呈现特教教师的专业能力,
试教时会以该班情绪障碍学生为教学对象。
(三)口试:(占40%)
依教育理念、服务抱负及专业能力等项评定。
◎联合医院松德院区情障班:
(一)试教:(占60%)
请自行选择试教内容,以15分钟为限。内容必须要能呈现特教教师的专业能力,
试教时会以该班情绪障碍学生为教学对象。
(二)口试:(占40%)
依教育理念、服务抱负及专业能力等项评定。
十、甄选日期、地点与榜示:
(一)日期:
1、台北荣民总医院:99年7 月30日(星期五)上午 8时 30 分亲自报到(荣民总
医院)抽签排序, 9 时整参加笔试、口试及试教,逾时未到者取消资格。
2、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99年7月28日(星期三)上午8 时 30分亲自
报到(松德院区)抽签排序,9时整参加口试及试教,逾时未到者取消资格。
(二)地点:
1、台北荣民总医院:
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部儿童青少年精神科(台北市112北投区石牌路二段201号,
台北荣民总医院精神部,联络人:日间病房护理长 陈珍珍,电话:02-28757027
转210或211)
2、台北市立联合医院松德院区:
松德院区(台北市105松山区松德路309号第三院区兰亭书苑,联络人:张碧凰护
理长,电话:02-27263141转3202)
(三) 放榜:99年7月30日(星期五) 17时前,录取人员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通过并陈
请校长核定後,於本校网站公告及於本校门首张贴。
(四)录取总成绩同分之优先顺序:当应试者之各项条件皆达录取标准且同分时,依下列优
先顺序办理。
1、持有身心障碍手册之身心障碍人士。
2、若上述条件亦相同时,依试教成绩高低依序录取,若试教成绩相同者,则依口试
成绩高低依序录取;再相同者,则依学、经历由本校教评会决定之。
十一、申请复查成绩之时间及方式:应考人如对甄选成绩有疑义,请在 7月30日下午 5时至6时,
填具成绩复查申请单以书面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请。
十二、申诉信箱及专线电话:台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学校(台北市文山区秀明路1段169号)。电话:(02)86615183#701。
十三、录取人员报到:
(一)时间:99年8月 2 日(星期一)8时至12时前携带学经历证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
办理报到手续,逾期报到以弃权论。
(二)地点:台北市文山区秀明路1段169号,文山特殊教育学校6楼人事室。
(三)录取老师请携带学经历证件正本至本校办理报到手续。
(四)录取老师於99年8月2日正式上班。
(五)经甄选录取者,其教师资格报请教育主管机关审查未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不得
异议。
(六)报到一周内应缴交最近一个月内公立医院之体检合格证明书(含胸部X光检查),未
缴验体检证明书或体检不合格者(患有传染病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或其他妨害教学之
传染病者),不予聘用。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情绪障碍班附设在医院内,上下班时间与医院员工相同。因班级学生性质特殊,
没有寒暑假。?师须具国、英、数及自然学科专长暨严重情绪障碍领域专业知能。
(二)由於严重情绪障碍班学生都是精神障碍病患,需要有相当的耐心及包容心等人格特
质,也要具备帮助精神病患复健的热忱及能力,教师上班期间,生活作息完全配合学
生。
(三)经录取者应参加本校举办之新进人员研习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之。
(四)教师需为每位学生设计个别化教育计画,及每周教学计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五)如遇天然灾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甄选日程变更者,於本校门首及本校网站公告。
(六)依教育部颁订「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评审委员会设置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本
校教评会於审查有关委员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亲等内之血亲或三亲等内之姻亲
或曾有此关系者之事项时,应自行回避。
(七)本简章自公布日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得经本校教师评审委员会研议後随时补充、修
正之并公告本校网站。
十五、附注:
(一)教育人员任用条例:
第三十一条: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为教育人员;其已任用者,应报请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职:
1.曾犯内乱、外患罪,经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
2.曾服公务,因贪污渎职经判决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职处分尚未期满,或因案停止职务,其原因未消灭者。
4.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5.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6.经医师证明有精神病者。
8.行为不检有损师道,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
第三十三条:有痼疾不能任事,或曾服公务交代未清者,不得任用为教育人员。已届应即退休年龄者,不得任用为专任教育人员。
(二)教师法第十四条第一项:教师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之一者外,不得解聘、停聘或不
续聘: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决确定,未获宣告缓刑者。
2.曾服公务,因贪污渎职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职处分尚未期满,或因案停止职务,其原因尚未消灭者。
4.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5.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6.行为不检有损师道,经有关机关查证属实者。
7.经合格医师证明有精神病者。
8.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有具体事实或违反聘约情节重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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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ya:刚刚看到32000 大约....嗯 大家再自己衡量罗 07/19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