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shyang (哇,我有好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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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薪资的问题...已爬过文~
时间Thu Jun 24 22:47:17 2010
32000-劳方的劳健保自付额後,可能资方是靠方案养人,所以没编列该人事的
劳健保退费用,所以必须用劳方的补助来协助资方这部分的人事费
(计算过,32000-劳方劳健保自付额-资方劳健保退≒2万7,此为亲身案例)
是否合理?
於法上不合,因为现在很多补助单位都很抓紧这一块,
甚至早期有的机构社工不仅没领实际补助,连投保也不在实际级距上(现在也有)
(补助32,实领27,投保保额为27多的级距)
甚至如果劳方离职时,社工要去劳工局告都是有可能发生的纠纷。
「基金会经费资源比较少」,所以社工就该不拿这麽多?
但这不是机构给的钱,而是政府补助该人事的钱不是吗?
我觉得,你可以要求我拿32,创造出符合或超出32的价值,我完全认同,
但若未实领,在法上不合理。
相信有不少的小社工可能有同样的困扰,但大家最後选择接受的原因是什麽?
可能是....
这是我自己所接受的(当然当中也觉得有点....失望)
但,可能是抱持着,我也希望协会能永续生存,
我了解我未领的钱花到何处?
协会有事先跟我谈过,而我选择接受,
我觉的在这里我可以学习并尝试发挥我的知能
.....
其实原因很多,
如果你真的无法认同,连你自己的理由都说服不了自己,那我建议就别接受,
不然过程中你可能会很辛苦,且会有许多的抱怨,
做社工压力已经很大了,
如果自己无法认同或是为了其他更多的事而烦恼,你会更吃力,
届时会更不开心并可能会因此而离职。
我觉的没有一定答案,
大家回答的不要接受、不然会一直循环我也认同,
只是有时有些情境状况下你自己如何选择?
如果可以,谁不想领实际的补助薪资?
毕竟我再收入上的确就是被报这麽多.....
如果你真的最後选择接受27的价码,但记得争取一下,
除了年终要补给你的税金外,别忘了还有应该要帮你投保实际的劳保级距(32的),
至少这是你最基本要求的保障
(现在政府也会要求要看资方帮忙投保的证明,若有职灾问题也较有保障)
刚毕业时,我觉的我要学经验,所以我不要求薪水,
(其实不是不要求,是不敢要求)
但其实,这是个人权益,
社工很多的单位的体制真的都不够健全或是定有追漏洞的地方,
我不会说"反正都一样啦,没差",
但我会去看体制的问题,努力让自己学习如何增长能力,
以後让机构觉得我的确就是了解这些,
且我的能力足以领这样的补助,我应得也是我有能力可以得到的,
这样也许我会很有自信且有力的对要扣我薪资的主管做拒绝的回应。
另外,记得确认一下年终,
虽然我之前有被要求过无法领全额的补助,
但至少协会是给我全额的年终(不扣我钱)
如果老板给你的扣钱理由是支付资方的劳健保退,
那请记得争取全年终这点。
以上仅是个人浅见,毕竟社工的大家在不同领域的学习与成长,
想法本就百百种,仅供参考,
最终选择权在你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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