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6bj6 (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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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部] 中华民国听障人协会徵北市就业服务员
时间Mon Jun 14 10:26:5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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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6bj6 (小羊) 站内: job
标题: [北部] 中华民国听障人协会徵北市就业服务员
时间: Mon Jun 14 10:25:57 2010
【公司名称】中华民国听障人协会
【工作职缺】台北市劳工局委托 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听障为主)
【希望性别】不拘
【工作内容】1.协助身心障碍人士寻求工作机会
2.晤谈评估、陪同面试、陪同就业
3.职业辅导
4.辅导个案工作需陪同至职场,需具备交通能力(至少轻型机车)
【徵求条件】社会工作相关系所、积极主动、独立
说明:
因本职位接受政府委托补助,故有聘用学经历资格上的限定
依「身心障碍者职业重建服务专业人员遴用及培训准则」第七条规定
第 7 条 就业服务员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一、领有社会工作师、职能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心理师或特殊教育教师证书。
二、取得就业服务乙级技术士证。
三、大专校院复健谘商、社会工作、职能治疗、物理治疗、特殊教育、劳工关系、
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心理或辅导之相关科系所毕业。
四、非属前款相关科系所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五、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
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遴用就业服务员,因地处偏远、人才寻觅不易或有特殊情形致有困难者,应经主管机关同
意後,遴用就业服务助理员代之。就业服务助理员应於就业服务督导之指导下,协助办理
就业服务事项。
就业服务助理员应具备高中(职)毕业,从事就业服务或身心障碍者福利服务相关工作一
年以上之资格,且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务相关专业训练八十小时以上。
第一项就业服务员或前项就业服务助理员,应於初次进用後一年内完成身心障碍者就业服
务相关专业训练三十六小时以上,成绩及格取得结训证明,始得继续提供服务。
请详读上述法规内容,不符合的请不要应徵(如数学教育、会计、幼保)
【工作地点】办公室:台北市中正区重庆南路三段
就业推展:北县市范围
【工作时间/月休】9:00-17:30
以所服务个案状况为准,若个案周末出包或上线工作,需前往陪同,否则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劳健保
【薪资范围】33,000以上
【需求人数】1
【联络人/连络方式】蔡小姐2392-4684
Email:
[email protected]
【其他备注】
1.请EMAIL完整履历,并在信件主旨注明XXX(姓名)OOOO(毕业科系)应徵就服员
例如[金城武(实践社工)应徵就服员],我们将会电话联络面试。
2.本专案至年底,明年是否得以续聘将依招标评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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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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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risme:好奇问,怎麽会用"出包"这个词阿??? 06/14 11:18
2F:→ u6bj6:好像是因为trouble的尾音很像「包」... 06/14 12:52
3F:推 douwei:看二楼推文长知识 不过我以为一楼不是问这个意思XDD 06/17 00:10
4F:推 irisme:嗯...的确不是这个意思...出包像会"问题化"个案.... 06/21 13:14
5F:→ irisme:个人感觉拉~没有批评的意思~ 06/21 13:15
6F:推 kiteinwing:曾经去面试过,面试过程跟後续通知都让我很无言 06/26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