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cusechen (马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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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案主有自杀意图 社工依照行政执行法规定可以强制进入 对吗?
时间Sat Jun 5 01:17:17 2010
以下是行政执行法的规定,专家也说社工可以依法会同其他公务人员开锁进入
以阻止个案携子自杀
我想问的是 曹小妹事件中 案主未应门 无法家访 但已知其要自杀
曹小妹也已经透露讯息
很多社工朋友在网路报纸回应说 无法强制进入 没公权力 会被告要赔钱
行政法老师说并非如此 看过法条也非如此
请问社工是否知道依法是可以进入的呢?
或是在现实中你们有困难做不到 或 长官督导不允许如此?
行政执行法
第 四 章 即时强制
第 36 条 行政机关为阻止犯罪、危害之发生或避免急迫危险,而有即时处置之必要
时,得为即时强制。
即时强制方法如下:
一、对於人之管束。
二、对於物之扣留、使用、处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对於住宅、建筑物或其他处所之进入。
四、其他依法定职权所为之必要处置。
第 40 条 对於住宅、建筑物或其他处所之进入,以人民之生命、身体、财产有迫切
之危害,非进入不能救护者为限。
第 41 条 人民因执行机关依法实施即时强制,致其生命、身体或财产遭受特别损失
时,得请求补偿。但因可归责於该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前项损失补偿,应以金钱为之,并以补偿实际所受之特别损失为限。
对於执行机关所为损失补偿之决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诉愿及行政诉讼。
损失补偿,应於知有损失後,二年内向执行机关请求之。但自损失发生後
,经过五年者,不得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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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81.1
1F:推 howoldareu:会同其他公务人员 如果其他公务人员不配合呢? 06/05 03:12
2F:→ sw731025:曾询问警员,警员说要有证据才能破门而入.... 06/05 08:04
3F:推 aweasel:不会阿!没事证谁会破阿!吃饱闲着喔!你叫那些学者来破阿 06/05 09:10
4F:→ aweasel:会在那边说鬼话的人,你问他有没有在依线的经验,绝对没有 06/05 09:11
5F:→ clover0316:如果你真的能提出他有即时处置的必要或迫切之危害的话. 06/05 10:01
6F:推 yingrain:要有很明确的证据显示有破门而入需要 06/05 12:02
7F:→ melonlon:事後诸葛!当时的资讯不见得说服的了警员跟消防队破门 06/05 12:16
8F:推 avalon1: 「有即时处置之必要」的证据在哪里? 06/05 15:09
9F:→ avalon1:有明显证据早就冲进去了 06/05 15:10
10F:推 avalon1:例如「屋内散出瓦斯味」,还需要社工来,邻居早就冲了 06/05 15:14
11F:→ shengwind:讨战吗..? 06/05 17:06
12F:推 lthatsright:重点是该如何判断"有即时处置之必要"呢?就如同楼楼上 06/05 23:17
13F:→ lthatsright:所言传出瓦斯味之类的,不然有时候说有自杀意图者只是 06/05 23:18
14F:→ lthatsright:有可能只是口头上的气话。法律虽规定如此但其实与现 06/05 23:20
15F:→ lthatsright:之间还是有一条模糊的线的。 06/05 23:21
16F:→ pastries:换个想法 以後我们就把这条拿出来当王牌好了XD 06/05 23:31
17F:推 bod58812010:当年我也想过破门...但是鸽子大哥不这麽认为 06/06 00:01
18F:→ bod58812010:我也曾阻止破门...被瞪了好几个白眼 06/06 00:02
19F:→ bod58812010:所以...一切都是看合作夥伴阿... 06/06 00:03
20F:→ TonyQ:假设我现在说我想自杀,然後我又说我开玩笑的,那你要不要来 06/06 00:45
21F:→ TonyQ:破我家门?有说自杀是一回事,有无混淆或致使社工人员误判又 06/06 00:46
22F:→ TonyQ:是另一回事吧。 06/06 00:46
23F:推 bod58812010:...所以...楼上你准备一下 我们来试试XD 06/07 00:52
24F:推 imimpotence:但因可归责於该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 06/07 01:05
25F:→ imimpotence:如果是故意耍人 连补偿都不用 勇敢的破门吧!! XDDDD 06/07 01:06
26F:→ imimpotence:但还是要提醒大家 记录的重要性! 在法律上这都是证据 06/07 01:08
27F:→ TonyQ:我决定! 把我家的门打开好了...这样比较省事(误) 06/07 01:30
28F:→ marcusechen:谢谢 将作为修改社工相关法规的参考意见 06/08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