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hearted (政闳)
看板SW_Job
标题Re: [闲聊] 社工?志工?傻傻分不清楚!!!
时间Wed May 12 16:56:09 2010
※ 引述《killa945 (◎飘儿晴◎)》之铭言:
: 看到的时候很傻眼...= =|||
: 在批评社工的同时,
: 这个社会是不是也应该再教育一下?
: (说到教育似乎有点严重...但一时间想不到更好的名词)
: 究竟社工和志工的定义与差别是什麽?
: 似乎是整个台湾社会需要再好好认识及学习的地方,
: 而要如何推广社工与志工的不同,
: 也是我们这些就读、从事社会工作的人,
: 应该努力的目标与方向。
: 转贴奇摩让我傻眼的新闻>>>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511/5/25gta.html
http://www.ifsw.org/f38000138.html
国际社会工作人员协会的社工定义
The social work profession promotes social change, problem solving in human
relationships and the empowerment and liberation of people to enhance
well-being. Utilising theories of human behaviour and social systems, social
work intervenes at the points where people interact with their environments.
Principles of human rights and social justice are fundamental to social work.
社会工作专业促进社会改变、解决人际问题、以充权和反压迫改善人的生活。
社工运用人类行为与社会系统理论介入(intervene)人与环境的互动。
人权和社会正义是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
(以个人来说,社工是关注人与环境的互动以改善人们生活而介入的人)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131
台湾志愿服务法的志工定义
一、志愿服务:民众出於自由意志,非基於个人义务或法律责任,秉诚心
以知识、体能、劳力、经验、技术、时间等贡献社会,不以获取报酬
为目的,以提高公共事务效能及增进社会公益所为之各项辅助性服务
。
二、志愿服务者 (以下简称志工) :对社会提出志愿服务者。
(以个人来说,志工是单纯出於自愿,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而服务的人)
以上,提供原po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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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社会若依理想中的标准来看是差得很远,会令人十分地失望。但思,事实上个人力
量有限,否则这个社会也会被弄得天翻地覆,随时都在改变。唯有大家都感到无力,社会
才有「稳定」的可能,也才有「理想」迸发力量的可能。」 ─叶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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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236.173
1F:推 melonlon:你知道我知道独眼龙也知道 就不用功的记者不知道 05/12 17:34
2F:推 charking:其实志愿服务法的定义我觉得跟真正志工有落差 05/12 17:48
3F:推 f14mp5:去「轰炸」那家媒体,心平气、简单说明两者的不同吧 05/12 17:58
4F:→ charking:其实志愿服务法的定义我觉得跟真正志工有落差 05/12 18:04
5F:→ charking:志工不一定是辅助性服务 这是古典的说法..不过这题外话啦 05/12 18:04
6F:推 f14mp5:昨天到通霄赶稿...终於完成准备修改 05/13 09:03
7F:→ lighthearted:楼上辛苦啦 赶出来希望有幸可以让大家看看 05/13 19:02
8F:推 f14mp5:OK啦,只是先投稿报社,之後放部落格,如觉得不错... 05/16 09:47
9F:→ f14mp5:可到小弟我的部落格首页右侧表示支持,方式随意~~ 05/1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