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ysky (roysky)》之铭言:
: 社工真的都毫无疏失吗?
这个问题实在很残酷 ><
如果今天没出事 会有人事後去追究通报过程及处理出现的"瑕疵"吗?
( 我必须老实的说 瑕疵会出现在很多的个案身上
但出了事 就会变学者口中的严重疏失 )
社会工作者是人 服务的对象也是人 无法每个个案都做到精确完美(机器都有不良率)
如果照着SOP来做就叫做无疏失的话
那我觉得在这个事件中 并没有谁有疏失( 唯一要谴责的是失职的父母 )
如果只是因为出事了要追究责任的话 我觉得每个跟个案接触到的人都有疏失
( 其实每个环节都有人有机会防止事件发生 包括从要求生父认领的事件开始
每个亲人 朋友 老师 警方 及最後的社工 )
: 老师认为社工应该有两个地方可以再加强
: 1.警觉性不足--老师提出在实例中,老人在过年及重阳节的自杀率会提高,因为那通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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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社工必备的才能没错
但如何客观来认定 到什麽程度的警觉性叫充足? 什麽程度叫不足?
有没有一些明确的指标可以衡量? 恐怕还需要实务与学术进一步沟通
一个从大学接受正规社工养成教育 取得学位的毕业生
投入社工职场 若被认为是警觉性不足
试问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1.大学养成教育?
2.实务督导制度?
3.在职进修教育?
4.工作环境条件?
5.社工个人才能不足?
也许还可以列出更多 但我相信社工个人才能绝对不是唯一的因素
: 2.第一线--前面讲到这个个案是可以被列为一线的疑似儿虐个案,根据新闻报导,学校在
: 4/2中午知道这个消息後打给社会局,但是社会局却没人接听,而错过了或许能够提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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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段话来看 也可以认为老师这部分是有"瑕疵"? ( 怎麽不选择打110或113 )
也值得大家思考 所谓的责任通报制度的内涵是什麽?
( 为什麽现在会草木皆兵 通报量大增 )
: 仍然是有一些地方可以加强
不论在哪个服务领域 绝对都还有加强进步的空间 ( 在任何职场也都一样 )
但背负着人命的道德谴责 恐怕是太沉重了吧
医师之所以可以有相对崇高的地位跟待遇
是因为医师背负着人命关天的责任(医疗疏失)跟义务(相关法律对医疗行为之规定)
或者可以说是法律与制度对医师的保护(医疗行为的阻却违法)
有朝一日 如果从事保护性工作的社工 有着这样的地位跟待遇
我相信愿意选择继续担任社工的人 一定也会乐於善尽义务与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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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多年前有个社会案件 当时还SNG连线
有个民众在自己身上绑炸药 警方出动大匹人马进行劝说及安全戒备
没想到最後该民众还是自己引爆了身上的炸药 当场身亡
现在回想起来
为什麽警大的教授不会说
"警察的疏失太大了 如果有像成龙那样的身手 一定可以防止民众引爆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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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mimpotence:对了 我只是想说 社工辛苦了! 一定会有好报的 ^^ 05/05 13:16
※ 编辑: imimpotence 来自: 61.60.122.82 (05/05 13:19)
2F:推 roysky:看了这篇好想哭,真希望这篇文章能到媒体上发表 05/05 13:48
3F:→ roysky:「如果只是因为出事了要追究责任的话 我觉得每个跟个案接 05/05 13:50
4F:→ roysky:触到的人都有疏失」 05/05 13:50
5F:推 avalon1:推 05/05 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