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tr1016 (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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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社工工会筹备小组0428针对内政部回应之声明稿
时间Thu Apr 29 00:56:17 2010
只有命令 没有回应
呼吁政府正视制度问题 莫让社福沦为口号
我们对内政部「回应」的声明
社工工会筹备小组於4月23日发起抗议内政府卸责行动,全国三百多名一线社工自发响应
参加。此次行动系为社工界少有之集体行动,显示实务社工界长年累月积压了许多的委屈
与不满,以及期待改变的决心与动力,相继委请夥伴分担工作,一起上街向政府抗议;对
此,我们相信许多社工内心是激动的。但是,内政部官员与绝大多数基层社工的感受截然
不同,对於我们的行动亦并未予相当之重视。从23日、24日於内政部官网之回应(「内政
部承诺将协助地方政府增加社工人力,完善儿少保护通报救援制度」以及「内政部周末开
会深切检讨曹小妹事件,未来遇有类似案件由政府即时强制介入」)看来,大部份内容是
在23日抗议前即已经推动之计划,或者是现行法令的再次宣导;至於新增加的措施,显然
并未正视制度性问题,反而加重前线社工责任与压力;至於工会小组提出之七项诉求,内
政部完全没有一项正式回应!内政部的作法,说穿了,根本就是「只有命令,没有回应」
!工会小组对内政部这种漠视之态度,深表遗憾!
内政部书面回应 与诉求精神相悖
内政部两日的回应文稿,其内容大概包括三个面向:首先,在补足人力方面,内政部表示
已经正在研修「充实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进用四年计画草案」,在人力未到位前,则
表示以专案计画及公彩回馈金补助地方政府增聘社会工作人力;其次,在改善通报系统方
面,包括责任通报人员接获疑似案件时24小时内之通报责任、儿保社工於案件通报後必须
在24小时内看到孩子、高风险社工必须在案件通报後10天内访视小孩、地方政府设统一、
无休之通报窗口、有自杀倾向者社工要立即通报自杀防治系统;最後,至於社工紧急执行
保护工作时之问题,内政部表示社工可连系当地警察及村里长依行政执行法第36条即时强
制入屋等。综观内政部各项回应,根本是刻意回避制度性问题,忽略前线社工所面对的结
构性困境,其与工会小组提出之各项诉求背道而驰!
残补福利政策思维 恶化案家问题
社工工会是社工团结、沟通的组织,除了劳动权益的倡导外,工会更重视攸关工作者自身
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与工作价值(通称「专业」)的反省。由前线社工工作现场的困境
出发,我们在六大工作困境中,首先提出「非自愿性案家与社工关系紧张」、「案家刻意
回避、社工成功访视不易」两个困境;此即概括了保护性社工工作中常见的基本的处境。
这样的困境是由於儿保社工执法性角色,以及高风险计划隐含的「社会控制」思维所造成
的。社工一方面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则难免带有替代国家执法监控的角色。因此社工与案
家的关系不断在此冲突的脚本下,一再重演各种喜与悲的戏码。这种工作关系追根究底,
与我国残补式社会福利制度有关;在此架构下,现行保护性社工之政策将结构性问题简化
为个人问题或道德层次上的问题,无法由社会制度面及资源面积极回应案家需求,於是连
最有可能成为案家支持力量的社工,都极可能成为其对立面,让案家陷於社会标签的处境
,情绪上、关系上及资源上更形孤立,无法改变社工与案家的协助关系,更遑论改善案家
所遭遇到的困境!
对此,工会小组提出「全面检讨从事高风险、儿少保等保护型社工的政策思维与价值,反
省服务模式,从而调整政府部门所赋予社工的角色与责任!」、「检视其他服务系统如学
校、警察、公卫体系整合与人力不足之问题,促进各体系之合作!」之诉求;虽然相距改
变残补式社会福利而言,只是起步而已,但内政部对此两项诉求却只字未提,显然从未反
省保护性社工工作基本的处境,与现行政策所引导有关,反而一再强调检讨通报系统,建
立緜密的监视网络,强化既有政策思维;殊不知,在这种监控的保护政策思维下,社会大
众及各服务体系间神经紧绷,通报案量紧随重大案件的发生而周期性地递增,在社工对被
通报之案家不熟识、社工角色遭案家排斥的情况下,不管是内政部要求的24小时内,还是
10天内,分秒是危机,处处是险境,再多的社工人力,再緜密的监视系统,小孩永远访不
完(访不到?)、救不完!
而其他服务系统如学校、警察、公卫、社福体系亦有其自身问题,同样无法扮演支持的角
色;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各体系只会在不断「强化」的通报机制中,相互推诿责任。唯一
的解决办法是找出悲剧的代罪羔羊,这次是老师,下次是警察,然而最终、最脱不了关系
的绝对是前线社工!
大、中、小残补人力计划 社工人力补不完
如前述,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属残补式福利,连带地,社会福利之人力安排也是残补式的。
工会小组在补足人力的诉求上是有但书的:「补足社工人力,但反对以约聘雇方式雇用社
工,应尽速建立长期稳定的社工雇用制度」;不过,内政部虚应了事,以正在研修的「充
实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进用四年计画草案」为回应,先不论该计划之内容为何、有无
供公开徵询前线社工等民主式参与之程序问题;类似之相关计划有95年「补助各直辖市、
县(市)政府增聘儿童及少年保护社会工作人力实施计画」、97年「补助直辖市、县(市)
政府增聘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社工人力计画」。此类「大残补式的」人力计划制度上属
於政府叠床架屋、临时搭建的应急措施,没有制度性的预算资源支应。故受雇社工以约、
聘雇方式雇用,其劳动契约性质上虽属定期契约,然却又不适用《劳动基准法》,劳动安
全之本质上是不稳定的。所以,该等计划即使一波接一波地研修,舒缓短期人手压力,但
社工人力始终不断流失、短缺,工作经验之传承困难,最终侵蚀案主之利益。
另外,内政部又表示在人力未到位前,再以「中残补式的」专案计画,及本应属「支援性
财源」的公彩回馈金,另行补助地方政府。凡此中、大残补式的人力计划,显示政府自身
不认同社会福利工作,施政不以社会福利为优先,自然无法要求一线社工留守岗位,人力
不足未曾「从根本解决」。
再者,上述中、大残补式人力计划因涉及地方政府经费财源之筹措,所以各地方政府每年
视财力情况给予新进社工不同的起薪,此举即造成社工夥伴间同工不同酬及差别待遇的现
象。约聘雇社工碍於约聘雇契约虽属特别权力关系之一环,仍有其公务员之义务、没有公
务员之权益,难以争取自身之权利。
约聘雇社工尚有此工作不稳定、差别待遇的问题,最惨的还有政府委托民间办理「小残补
式的」方案委托;此类社工虽然适用《劳动基准法》,但经常面对实领薪资较方案人事费
低的情况,且由於方案委托是有期限的,社工的处境因此类似定期契约工,一旦方案结束
,工作权很可能随之丧失,更惨的是案主後续之追踪与处遇也出现问题,此类社工经常身
陷两难之困境。
至於劳动安全的议题;因现行《劳工安全卫生法》未纳入社会工作之行业,致社工在职灾
预防方面,处於法令空窗期;而约聘雇社工无《劳动基准法》之适用,职灾的保护、补偿
比一般劳工差,民间机构社工则因政府补助未计算相关风险之补助费用,且因机构经费短
缺,而使多数社工遭遇职灾时得自认倒楣。因此,工会小组提出「社工员纳入《劳工安全
卫生法》适用范围,尽速增修适合社工员之劳工安全卫生法规!」之诉求,惟内政部同样
视而不见,连与劳委会进行研议都做不到!
前线社工自助形成共识 反对政府闭门造车
工会23日要求部长就忽视社工工作困境、社福制度问题,卸责社工等言论公开道歉,是为
政者表达对一线工作者一种起码的诚意;要求保护前线社工的个资与安全也是政府应负之
基本义务;遗憾地,政府对此亦无任何的回应。最令我们关注的是,内政部长虽於内部检
讨会议中对基层社工人员的辛劳表达肯定与慰勉之意,但对於我们提出的「召开实务工作
检讨会议,邀请前线保护型社工参与讨论,反对由上而下的精英式检讨机制」,政府毫无
回应,反而加快内部精英式检讨,推出如回应稿上各种脱离基层社工心声的政策与措施。
工会小组号召全国一线社工自力自助,我们将於近期推动全国各地社工自发组织不同规模
的聚会,鼓励各地社工自行集结,沟通工作困境、诉求与运动策略,并持续监督短期内政
府可能提出相关措施,提出一线社工的实务意见,组织各种行动。最後,我们规劝内政部
拿出「命令」社工24小时内通报、10天内访视到小孩之「决心与担当」,自我检视及反省
保护性社工政策之思维,调整社工角色,补足稳定的社工人力,提昇社工劳动待遇!如果
政府仍执意脱离基层,一线社工在基层累积的不满,将会构成下一波更广大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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