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dang70 (rod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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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如果你是雇主,会怎麽给社工薪资?给多 …
时间Fri Mar 26 15:04:07 2010
原原文述删
※ 引述《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之铭言:
: 用博奕理论来推薪资,我觉得怪怪的
: 先从社工工作本质来看,他不是一个赚钱的产业
: 因此,社工工作做的再好,未必能为组织带来相对应的盈余
: 但相对的,可减少部分社会成本的浪费
没错, 社工本来就不是致力於创造利润,
但社工是为服务对象(案主, 族群)创造机会。
: 从这个角度来看,社工服务的直接受益者应该是政府,人民是间接受益者
直接受益者是社会或国家的说法确实怪怪的
接受服务的案主本身或特定族群才是
: ==========================================
: 再来,组织的薪资政策,只有3个目标
: 1.改善成本效益。
: 2.法律规定。
: 3.利於人才流动与激励:利於招募、降低离职、增进士气
: 薪资政策可分为四种类型
: 1.以工作内容为基础:对职务所负的责任、所需条件、工作环境,评价对组织的贡献度。
: 2.以绩效表现为基础:如按件记酬、业务员等
: 3.以个人条件为基础:以技术、能力、知识来评价,如医生
: 4.以其他行为为基础:除了技术与知识外,再加上团队精神、工作过程、问题解决能力
: 薪资管理原则
: 1.公平
: 2.合理
: 3.激励
: 4.互惠
: 至於爱心耐心无价的意思就是,不必列记薪资,因为他真的无价
以上的HR薪筹理论非常适用於各职场领域内,
它可以解释社工与社工间的薪资差异、
或者同一组织内不同专业差异(如业务与人事);
但可惜较无法改变与解释总体社工薪资水准。
: 薪资哪有最适合这件事,钱不是员工拿走,就是雇主拿走
: 本质上就是一种零合
: 不是谁拿多就可以创造双赢
: 为什麽社工不是服务的多,就有人多给你钱
: 因为社工服务的对象是政府,政府的薪资弹性是很低的
社工的服务对象不是政府,
服务对象是案主。
社会服务是一个双边市场(Two-Sided Market),
接收服务的人, 往往不是付钱的人。
这可以解释为何两边会有不对秤的状况。
: 自己的薪资,可以自己决定,
: 如果你可以说服付你钱的人
: 在你说服付你钱的人之前,就只能照现行的规则走
自己的未来可以自己决定,
但薪资不见得。
提供优秀的质或者量上的服务是工作的priporty,
理论上好成果在定价上应该有说服付钱者的优势,
但在实务上却不必然。
一些观点,不对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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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30.73.192
1F:推 avalon1:原则上同意您的论点,但是priporty是什麽意思? 03/26 15:22
2F:→ TonyQ:我猜他是要说 priority ,也就是重点。 03/26 15:57
3F:→ rodang70:是的,priority,没检查就存了.薪酬的酬也打错,sorry啦 03/26 16:37
4F:→ lighthearted:谢谢大家的就教 或许可以分政府和民间私人雇主来谈 03/29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