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wyneth (Gwyn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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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儿少受虐不报拟罚 村里长骂声起
时间Sun Sep 27 12:57:22 2009
自由时报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二十多位国民党立委最近提出「儿童及少年福
利法第三十四条条文修正草案」,比照「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碍者权
益保护法」规定,把村里长、村里干事纳入通报机制责任范围。不过,未
通报者将面临罚锾,引发基层反弹,内政部也建议只应鼓励,不宜处分。
依「儿童及少年福利法」第六十一条明定,无正当理由违反第三十四条规
定者,要处六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锾,一旦修法通过,若村里长、村
里干事未依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通报主管机关,将被受罚。
内政部︰鼓励通报 不宜处分
内政部儿童局局长简惠娟指出,虽然「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碍者权益
保护法」通报处理规定,也把村里长、村里干事的通报责任课予法律义务
,但该两法并无罚则,「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却有明确罚则。简惠娟认为
,村里长是基层民选公职人员,角色不同於村里干事、警察、教育人员等
,如果强制课予通报法律义务,责任义务显与权利不对等。
内政部曾经邀请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开会讨论扩大通报机制责任范围,地
方政府普遍反对把村里长纳入,因此内政部已送请行政院审查的修正草案
中,只有将具公务员身分的村里干事纳入,同时另新增订「高风险家庭」
通报机制,村里长、村里干事一并纳入责任范围,但不订罚则。
立委杨丽环等提案说明指出,现有保护通报机制不健全,村里长与村里干
事相较於社工人员,更能即时有效掌握村里家庭状况,因此主张将村里长
、村里干事纳入通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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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依规定通报 不就不会被罚吗?????
※ 编辑: Gwyneth 来自: 218.174.139.33 (09/27 12:58)
1F:→ dunkin:之前去部落,村里邻长都说知道部落有状况,也想通报,但是担忧 09/27 13:16
2F:→ dunkin:个人以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毕竟有些人抓狂起来会杀红眼... 09/27 13:16
3F:→ dunkin:感觉不只是在地社工有这层担忧,连村里邻长也很担心这问题~ 09/27 13:17
4F:推 aweasel:完了..会乱通报 09/28 00:10